司法裁判規範闕如
中國案例指導制度
發展階段
第一代:裁判文書原文匯集階段。僅對裁判文書原文不加選擇地進行匯集,不進行任何編輯處理。
第二代:相關部門公布案例匯集階段。僅對各種出版物刊登的最高法院等部門公布案例按原樣進行匯集,不做任何編輯處理,亦不甄選。
第三代:甄選、替代,分級分類編輯評析階段。第三代案例庫特點為:
1.根據案例來源、裁判法院級別、公布時間等,對入庫案例進行甄別選擇,剔除錯誤、失效、雷同案例;
2.根據案例的指導作用,將案例分為指導性案例、參考性案例、典型案例三類。根據指導效力,將案例分為五個級別(星級);
3.對案例判旨要點、審判理由等內容統一重新進行編輯。對因法律修訂對案例指導性發生影響的,進行相應的修正或者剔除;
4.進行多種案例分類簡索,按最高法院規定案由、罪名對案例進行分類後,再次進行詳細分類;
5.列出同類案例,並且按對本案例的影響力進行分類,列出對比項,分類分項進行比較;
6.案例庫每日更新,以新代舊,以高(指導級別)代低,案例數量控制在合理科學範圍內。
第四代:提取案例審判規則階段。第四代案例庫的特點是:將本案例的核心要點和裁判觀點提煉出來,從實例上升到理論高度,成為一類案件的審判規則和規範。同時,對此案例體現出來的經“二高”認可的審判規則,進行詳細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