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監督指導·2018年第4輯(總第66輯)

審判監督指導·2018年第4輯(總第66輯)

《審判監督指導·2018年第4輯(總第66輯)》是2019年12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華璞、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判監督指導·2018年第4輯(總第66輯)
  • 作者:孫華璞、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2月
  • 頁數:285 頁
  • 定價:5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092736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審判監督指導·2018年第4輯(總第66輯)》包括“夫妻債務問題法規聚焦”“審判監督工作動態”“案例評註”“優秀裁判文書選登”“經驗交流”等欄目,力求呈現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經驗和業務成果。

圖書目錄

【法規速遞·企業破產法專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2006年8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07年4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就企業破產法有關司法解釋問題答記者問(2007年4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2007年5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1年9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就《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答記者問(2011年9月)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司法職能作用的通知(2011年9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3年9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9年3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個人獨資企業清算是否可以參照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清算程式的批覆(2012年12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印發《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2018年3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廢止部分司法解釋(第十三批)的決定(2019年7月8日)
【爭鳴·民事再審程式疑難問題】
案例一 小額訴訟案件的再審管轄
——陳曉傑與玄音科技公司網路購物契約糾紛
案例二 部分當事人和解的再審結案方式
——梁澤麟與徐應研、曾蘭燕、練菊花、海印公司不當得利糾紛
案例三 原審無正當理由不提交證據的再審處理
——秦鑑湖與南崗居委會等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
案例四 對鑑定意見不予採信需要經過法定程式
——鄧某平與市一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案例五 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不屬於遺產
——線伯雄與線端梅、線毅雄等共有糾紛
案例六 已裁決歸被繼承人所有但未辦理產權登記的房屋是否可作為遺產繼承
——脫楊瑞如、脫品璋、脫華星與脫張筱萍等繼承糾紛
案例七 民間借貸中關於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如何支持
——朱小平與馮世芬等民間借貸糾紛
案例八 認定契約是否解除應符合常情常理
——方媚與鄺建祺房屋買賣契約糾紛
案例九 標識瑕疵不必然是否定食品安全標準的依據
——肖發元與易初蓮花長興分公司產品責任糾紛
案例十 執行異議之訴與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區分
——江魯平與農行等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
案例十一 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且法院已受理破產清算的不適用優先原則
——招行白雲支行等與信達公司、五羊公司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
【案例評註】
表見代理成立與否的認定
——吉林省金鶴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龍海滙豐實業有限公司等聯營契約糾紛案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理解與適用
——以幫工關係與其他相似法律關係區分為視角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認定
——再申申請人白永貴、王玉蘭與被申請人胡延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因自身嚴重疾病對損害後果有一定影響是否減輕侵權人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第24號指導性案例是否參照適用)
——孫某某與羅某、劉某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交通事故侵權“車輛貶值損失”之認定
——再審申請人巫雲與被申請人徐新強、被申請人克拉瑪依市宏雁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被申請人克拉瑪依鴻宇物流有限公司、被申請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瑪依市分
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再審案
【優秀裁判文書選登】
福建藍海市政園林建築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彭金富及一審被告康健、鹽邊縣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李鵬飛買賣契約糾紛案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18)川民再249號
上海長春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莊雅清因與被申訴人蘇源標房屋買賣契約糾紛案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16)滬民再37號
於安東、杜阿麗因與被申請人北京華泰(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訴訟代理契約糾紛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18)新01民再108號
沈諤與無錫華廣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原審被告沈毅、張艷物業服務契約糾紛案
——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18)蘇02民再14號
【理論研討】
【經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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