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寧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認真梳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材料,核實信息公開數據,特編制寧陝縣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年度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和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個部分內容。
一、概述
2014年,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及中省市有關檔案精神,不斷提高思想認識,以切實保障民主權利、維護民眾的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力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健全組織機構,強化保障措施,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有序推進了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了縣、部門、鎮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機制和工作機構,全面落實了各鎮、各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在全縣形成“主要領導親自主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專人負責專職辦理”的工作格局。縣政府辦公室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各鎮、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二)深化宣傳培訓
加強全縣信息員隊伍建設,全年開展了兩次信息員集中培訓,向與會人員作了業務培訓和法規講解。建立了信息化工作QQ群,加強與各單位信息員的線上交流、業務指導,使信息員熟練掌握了信息發布的步驟、方法和注意事項。利用網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廣泛宣傳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引導民眾了解、學習,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健全工作機制
完善了一整套信息採集、審核、發布機制,嚴格信息發布程式,嚴謹細緻審核把關,對網站內容進行及時維護和更新。健全了寧陝縣委縣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目錄、《寧陝縣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寧陝縣縣長信箱管理辦法》等制度。
(四)完善配套措施
強化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結合“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廣泛聽取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質量,確保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嚴格按照“主動公開、及時公開、定期公開、依法公開”的要求,實行“誰上網誰負責”機制,對主動公開信息在審核後及時上網發布,明確責任,確保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制度化。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4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463條,通過政府網站公開信息3738條;通過政府公報公開信息13條;對各部門所承擔的123項服務事項的流程、所需材料、辦結時限等信息全部在網上進行公布,方便了民眾辦事;通過政務微博、政務微信公眾號公開政務活動、重大政策、民生事項等信息1900餘條;通過政務大廳、部門服務視窗及圖書館、檔案館提供公眾查詢信息1100餘條;通過其他形式公開信息83條。
(二)信息公開形式
充分發揮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方便公眾查閱、獲取相關信息。通過網站回復網民提問、新浪微博、騰訊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縣委、政府重大決策、重點工作進展及突發事件等方面的情況,及時回應社會輿論和民眾訴求,實現全方位、多角度的溝通交流,讓廣大幹部民眾能夠更加便捷地了解政府網站發布的重要信息。以便民服務視窗公開欄,電視台和電子顯示屏公告,檔案館、圖書館等查閱點為輔助形式,開展了政府主動公開信息的收集整理公開,為公眾提供信息查閱服務。
三、回應解讀情況
建立了新聞發言人隊伍,及時收集處理信箱、留言、貼吧、論壇等網路上的網民訴求。一年來,積極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91次,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政府網站線上訪談共2次,發布政策解讀稿件6篇,通過微博微信回應事件11次,其他方式回應事件15次,在回復網民的過程中零距離公開政府信息,有效的維護了寧陝良好對外形象。
四、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14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4件,已按時答覆並在政府網站進行公開發布。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沒有發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訴訟和各類申訴案。
六、信息公開工作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一是工作進展不平衡。主要體現在部分單位在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和質量等方面差距比較大,存在著制度落實不嚴、公開不及時、公開數量有限等現象。二是公開重點還不夠突出。有的單位公開重點不突出,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實效,沒有及時公開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公開的內容仍較單一,不夠規範,公開內容更新不及時,公開資料不夠完整。
(二)改進措施。一是提高認識,規範工作流程。強化各鎮、各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政策法規及檔案的學習,不斷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認真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依法及時公開政府信息。二是根據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等,建立多種形式的公開載體,不斷加強網站建設,完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規範網上政務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