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縣民政局

寧鄉縣民政局是寧鄉縣人民政府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三項服務”,即:為最廣大的人民民眾服務,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民眾服務,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鄉縣民政局
  • 外文名:無
  • 位置:寧鄉縣
  • 目的:為最廣大的人民民眾服務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單位地址,

機構職能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民政工作。  二、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民間組織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查處違法行為。  三、負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因公致殘人員的報批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建設。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復員、退伍軍人、轉業士官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安置管理工作;指導光榮院和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管理工作。  六、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向貧困地區捐贈衣被等活動。  七、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建立健全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並對全縣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開展村民自治活動、完善村(居)務公開工作,推進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九、承辦行政區劃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主管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設定、管理地名標誌,推行地名標準化。  十、承擔老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福利  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承辦涉港、澳的婚姻登記。  十三、負責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四、主管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規範殯儀服務,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  十五、負責全縣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  十六、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縣本級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七、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十八、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維護老年人權益。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組織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綜合性檔案;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局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工作和人民來信來訪的處理;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公文印製、機要保密、印章管理、辦公自動化、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有關民政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工作,以及行政複議、應訴及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制訂民政系統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新聞宣傳、資料管理和政務信息工作。
政工人事科
負責局系統黨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和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局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單位乾職工的考核、調配、獎懲工作;負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教育培訓、檔案管理、統計年報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宣傳教育、工青婦和計畫生育工作;辦理我縣民政系統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的日常工作;指導民政系統群團工作。
執行和維護黨的章程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黨員、幹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宣傳教育工作, 規範黨員幹部廉潔從政行為;受理黨員、幹部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認真做好黨員、幹部及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局紀委日常工作的處理。承辦局黨委、紀委以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宜。
優撫安置科
按國家、省、市撫恤政策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含殘疾軍人、人民警察)評殘、新增、評定、調整殘疾等級的申報工作;協助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六級以上殘疾軍人康復治療和指導縣精神病醫院患精神病退役軍人的治療康復工作;負責發放義務兵家屬優待金;負責追認革命烈士的申報工作;負責優撫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
負責軍隊(含武警部隊)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償金的核定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縣光榮院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救災救濟科
監督實施救災工作法規、規章及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和農村救災工作,核查、統計、發布災情,慰問災民,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管理下撥救災款物,接收、分配捐贈的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負責農村救災扶貧周轉金管理使用和救災通訊信息聯絡工作;負責農村扶貧扶優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並指導實施;指導村(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舉辦村(社區)主任培訓班,指導村(社區)整章建制,開展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城鄉社區建設政策,理順工作機制,完善城鄉社區工作職能;
制定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辦法;負責行政區劃工作,辦理鄉(鎮)、村(社區)的設定、撤銷、更名、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勘界工作,承辦市、縣際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和市、縣際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指導鄉(鎮)邊界爭議調處;負責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註銷工作;組織地名標誌牌的設定與管理;監督檢查標準地名的使用;收集、整理地名資料,管理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制定全縣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制定社會福利企業扶持計畫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制定殯葬工作規劃和管理辦法,宣傳殯葬工作法規政策;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和婚介機構的審查和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護工作。貫徹執行收養工作的法律法規,做好收養登記工作;依照有關規章負責做好福利生產企業的報批、年檢、年審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縣救助管理站、縣福利院、縣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民間組織管理局和殯葬事業單位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擬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財政撥付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縣雙擁辦公室
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雙擁辦”,為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常設辦事機構。制定全縣“雙擁”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創建全國、全省雙擁模範縣工作;開展全縣“雙擁”工作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各鄉(鎮)開展全國、省、市雙擁模範鄉(鎮)創建工作;溝通軍政聯繫,協調處理軍地關係中的問題;承辦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收養登記辦公室
監督實施收養法律、法規,承辦全縣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縣老齡辦
制定全縣老齡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寧鄉縣民間組織管理局
負責全縣社團及其分支機構、縣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以及未登記註冊的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寧鄉縣社會救助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縣有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有關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資金的分配及資金收支的統計和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工作的管理、業務指導和工作人員培訓;協調和處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工作相關單位在管理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寧鄉縣慈善會辦公室
招攬和接受國內外各種機構、企業和個人的現金及實物捐贈,組織舉辦義演、義賣等合法的社會籌資活動籌集慈善資金;管理和使用慈善款物;開展社會公益性慈善援助活動,為弱勢群體提供物質幫助和精神撫慰;負責論證和申報慈善項目;指導縣內各級慈善組織和團體,開展慈善理論研究和慈善宣傳活動,普及社會慈善意識;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加強同國內外公益性機構和慈善團體的聯繫與合作,為來寧投資興辦慈善事業的海內外人士和機構提供諮詢服務。
寧鄉縣婚姻登記處
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和婚姻服務工作,具體辦理涉港澳婚姻登記;完善、鞏固、提高全縣婚姻體制改革成果,探索婚姻登記管理和服務新路子。
寧鄉縣福利彩票銷售管理中心
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申報工作;監督落實有關福利生產的保護扶持政策;負責組織全縣福利彩票的發行工作,嚴格按照福利資金使用途徑,科學合理投放福利資金,興辦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
縣光榮院、社會福利院、中心敬老院
縣殯儀館
縣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
縣救助管理站

單位地址

寧鄉民政局地址: 寧鄉縣玉潭鎮八一西路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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