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縣殘疾人聯合會

寧鄉縣殘疾人聯合會成立了33個鄉鎮殘聯和392個村(社區)殘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鄉縣殘疾人聯合會
  • 地點:寧鄉縣
  • 類型:殘疾人聯合會
  • 成立於:1991年8月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寧鄉縣

主要職責

寧鄉縣殘聯成立於1991年8月,1999年下半年單列為副科級單位,2001年機構改革時升格為正科級單位,殘疾人工作者隊伍由成立之初2人發展到現有乾職工19人,下設組聯部、康復部、教就部、辦公室和寧鄉縣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
寧鄉縣殘聯是中殘聯的地方組織,具有“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代表殘疾人的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開展各項業務和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託的部分行政職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行使如下職能:
1、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2、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3、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扶貧、教育、勞動就業、文化、體育、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5、協助縣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對有關業務進行指導和管理。
6、負責對各類殘疾人社會團體組織和直屬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7、開展為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募捐、助殘活動。
8、承擔縣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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