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寧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寧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根據《中共甘肅省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慶陽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34號),寧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金融辦”)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寧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能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外文名:Financial Work Office of Ningxian People's Government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寧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駐寧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擬訂地方金融業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對全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實施日常監管。
(三)會同、協助有關部門,指導鄉村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打擊亂辦金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防控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整頓規範地方金融秩序,維護地方金融安全。
(四)根據縣政府授權,行使縣屬金融機構(企業)相關管理職責。
(五)根據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統一規劃、整合資源,推動地方金融業健康發展,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協調在寧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有關方面支持在寧金融機構發展。指導各鄉鎮、行政村做好金融協調服務工作。
(六)負責與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及其駐寧機構、在寧金融機構及其省、市分支機構的聯繫協調。
(七)指導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統籌發展地方金融業態,推動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地方金融機構體系。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職能轉變

縣政府金融辦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地方金融發展、改革、監管、防風險方面的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加強地方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地方金融法制建設。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政務公開、文稿起草、督察督辦、財務、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綜合股。負責研究國家巨觀金融政策,起草金融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組織擬訂地方金融業規劃。負責地方金融形勢、金融運行情況分析研判,開展課題研究。起草綜合性文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依法行政、法制宣傳等工作。承擔縣域內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相關管理職責。負責與甘肅金控集團、省股權交易中心的聯繫協調。負責與甘肅證監局、在寧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及其省市分支機構的聯繫協調。指導推動縣域內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和“新三板”掛牌,指導上市掛牌企業規範發展、併購重組和再融資。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重點產業發展的項目融資、金融支持、擔保監督和貼息管理工作。
(三)金融股。負責駐寧金融監管部門、在寧各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的聯繫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政銀企金融合作項目對接、落實工作。負責各類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引進及組建指導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金融發展、改革、監管及農村金融風險防範、應急和處置工作,最佳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探索全縣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和農村金融綜合服務室體制、機制和服務創新,完善運行機制,監督規範運行。
推動農村產業發展資金專業合作社穩健運營,提質增效;農村金融綜合服務室擴大服務範圍、提升服務質量。負責縣域內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地方準金融機構日常管理;負責準金融機構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預防、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協調指導做好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業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的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和處置。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和金融風險預警、應急處置機制。負責民眾信訪、接訪工作。

行政編制

縣政府金融辦機關人員編制6名,其中:行政編制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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