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縣政府公報

《寧海縣政府公報》1945年9月創辦於浙江寧海,三日刊,系《寧海戰訊》與《寧海民報》的合刊。《寧海戰訊》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2月1日創刊於寧海,偽寧海縣政府主辦,溫州人王人駒(偽縣政府主任秘書)任社長,王人可(即王乘科,寧海桑洲人)任主編,又名《寧海縣政府公報》,8開4版,初為2日刊,後改日刊。鉛印日報,社址設縣政府內。第一版寧海縣公報;第二、三版新聞;第四版副刊。資料以偽中央及省電訊為主,兼登有關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內容.並設“寧海文獻”“衛生”“計政”“國教”等專欄。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與《寧海民報》合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海縣政府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45年
  • 出版周期:三日刊
欄目方向
該刊屬於政府公報。館藏45期,停刊日期以及原因不詳。刊登寧海縣政府命令,中央法規和本縣法規,民政、經濟、警衛、文化等公文,縣政新聞、工作指導、鄉情報導、專載等。該刊中刊登有很多寧海縣的法律法規,例如《修正浙江省民槍登記給照暫行辦法》、《寧海縣警察局舉行三十五年元旦檢閱全縣長警曁各區鄉鎮長警實施辦法》等。還有中央政府的法規,例如《辦理出獄人保護事務獎勵辦法》、《接收收復區團務緊急實施辦法五九兩項》等。此外該刊中還刊載了寧海縣的新聞訊息,例如《全省行政會議繼續舉行會議》、《成文鄉教育會改選理監事》、《李縣長扶植本縣新聞事業,寧海民報定二月十一日復刊》等。此外,該刊中還刊載有很多的公牘,分為民政、警衛、經濟等方面。
《寧海縣政府公報》對於研究民國時期寧海縣政府所採取的行政措施、法規、政策等提供了一些資料,具有一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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