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規劃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行業發展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寧洱縣寧洱鎮鳳鳴路1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規劃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行業發展,協助做好郵政管理有關工作,建立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體制機制,最佳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標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擬訂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發展戰略、政策和專項規劃,統籌銜接郵政行業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指導綜合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配合制定綜合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的運營和汽車租賃。負責許可權內汽車出入境運輸、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監督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執行,指導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管理,執行上級機動車報廢政策。
(四)負責水路的行業管理。負責許可權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航道管理養護、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本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縣內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養護、市場的行業監管。配合擬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管理、養護有關政策和制度及實施細則、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地方鐵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國家鐵路項目建設工作。配合協調推進機場建設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承擔縣重點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培訓、環境保護、綠色交通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配合協調中央垂直管理的鐵路、民航、郵政,委託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負責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由縣級承擔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制定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完成中共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魯亞平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抓好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等工作。
楊振國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資財管理、公路建設、農村公路養護、交通戰備、農民工工資、信訪維穩等工作;分管資財審計股、規劃建設管理股、縣地方公路管理段、縣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聯繫寧洱公路分局、高速公路建設相關事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李浩傑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鐵建辦主任:負責統計、固定資產投資、環境保護等工作;主持地方鐵路與民航發展建設全面工作,分管地方鐵路與民航發展建設股。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刀金鑫 黨組成員、縣道路運輸和航務管理中心主任:協助書記抓好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隊伍建設、文秘、後勤、政務公開、精神文明建設和老乾支部、綜合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治超限載、統戰、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主持縣道路運輸和航務管理中心全面工作,負責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和水路運輸行業監管(客運、貨運、公交、出租、駕校、網約車、機動車維修、機動車檢測、水路運輸、水路規劃及建管運養等);分管局辦公室、綜合運輸與安全監管股;聯繫寧洱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寧洱公路路政管理大隊、普洱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寧洱中隊、縣交警大隊;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周良春 副局長:負責鄉村振興、思想宣傳、紀檢監察、保密、掃黑除惡、綜治維穩(平安建設、反恐、禁毒、防艾、依法治縣、掃黃打非)、網路安全、國家安全;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趙晶會 副局長:負責郵政業、行政審批、營商環境、疫情防控、愛國衛生、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與郵政業管理股、縣郵政業監督管理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督辦、接待和行業電子政務工作。負責起草重要報告及綜合性檔案。負責組織部門重要會議,編寫行業史志。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與行業文化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教育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行業幹部教育培訓。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對外綜合協調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郵政業管理股。負責“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相關工作。負責立法規劃和協調工作。負責行業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並承擔解釋工作。負責法律顧問、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有關法律事務。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行業有關改革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行業執法監督。負責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科技、教育、標準化、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年度計畫建議並監督實施。配合實施相關科技項目。組織科技信息交流和負責行業職工教育培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郵政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郵政服務標準,研究擬訂本縣郵政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本縣郵政市場、郵政普遍服務、特殊服務和機要通信等的實施,負責本縣現代物流業的行業發展、行業監管、行業安全生產、統計等工作。
(三)規劃建設管理股。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體系專項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統籌銜接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和郵政專項規劃並提出草案,負責上報或出具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意見。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建設領域統計工作。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按許可權負責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質量監督的行業管理,組織擬訂相關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指導行業工程質量監督,組織擬訂相關制度。負責有關重點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提出公路建設工程設計審批建議、施工許可、造價管理、招投標管理、實施監督、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和監管環保設計、施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交通行業扶貧、國防動員、交通戰備工作。
(四)綜合運輸與安全監管股。負責擬訂縣內綜合運輸發展戰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銜接各種運輸方式。編制綜合運輸專項規劃。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綜合運輸計畫。指導規範運輸市場秩序。協調各種運輸方式銜接,負責運輸領域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指導運輸線路、營運車輛等管理工作。監督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執行。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參與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制定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和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營運汽車出入境運輸、縣際運輸事務有關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綜合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制度、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行業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
(五)資財審計股。負責執行綜合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執行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負責交通發展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和監督,協調有關財稅政策。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融資、信貸、外匯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承擔預決算、政府採購、勞動工資及資產管理工作。
(六)地方鐵路與民航發展建設股。負責縣內鐵路建設協調服務工作,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研究制定對策和方案,並報縣鐵路建設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時督促指導各鄉(鎮)、各部門落實相關具體工作。配合上級鐵建部門做好重大鐵路項目的上報、審批等前期工作。負責對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協助涉及鄉(鎮)、有關部門做好征地拆遷工作。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好寧洱縣境內鐵路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收集整理全縣鐵路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展情況,並及時上報縣鐵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和市級鐵路建設協調部門。及時調查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對重大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報領導小組決策。配合市級做好民航涉及本縣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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