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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聯合會是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黨委領導下的高等學校學生會組織。本會在共青團寧波職業技術委員會和寧波市學生聯合會幫助下開展學生工作,團結並指導各分院學生會,是一個在寧職院具有高影響力的組織。我們緊緊圍繞“引領、服務、拓展、智慧、開放”的理念,遵從“從學生中來,到學生中去”的原則,為塑造一個開放、大氣且具有海派風格的學生會而不斷努力著。
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條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英文譯名為“Ningbo Polytechnic Students' Union”,英文縮寫為“NBPTSU”)是寧波職業技術學院黨委領導下的高等學校學生會組織。
第二條 本會接受共青團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的指導和幫助。
第三條 本會承認《寧波市學生聯合會章程》,並作為團體會員參加寧波市學生聯合會。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全心全意為本校同學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成為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務。
第五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1、廣泛開展黨的基本路線教育,引導廣大青年學生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開展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廣大同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思想覺悟;
2、溝通廣大同學與學校的聯繫,參與民主協商對話、民主管理和社會監督,做學校與廣大同學聯繫的橋樑紐帶;
3、引導和組織同學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4、在維護國家和人民整體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具體利益,及時了解和反映廣大同學的願望和要求,幫助同學解決實際困難,維護同學的合法權益;
5、根據廣大同學的特點開展學習、科研、文化體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種活動,培養同學的多種能力,加強基礎文明建設,最佳化成才氛圍;
6、開展校際交流,增進各民族同學的團結,加強與包括港、澳、台在內的各地區同學的聯繫,參加國際間學生和學生組織的交往,增進與各國青年學生的友誼。
第六條 本會在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所允許的範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本校二級分院(系)學生會承認本會章程,經本會確認後均可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1、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2、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3、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九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接受本會協調和指導。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 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黨委的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組 織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一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 主席團提議,並得到共青團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
學生代表大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審議和批准本會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3、修改本會的章程;
4、選舉本會執行委員會;
5、討論、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執行委員會是本會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
執行委員會由當選為委員的會員團體組成,每屆任期一年。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它的任 期相應改變。
執行委員會每屆任期內至少應舉行三次全體會議,由本會主席團召集和主持。委員會開會時,委員團 體各派一名代表參加,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加才能召開全體會議。
執行委員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執行委員會會行使下列職權:
1、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本會的重大事項;
2、召集學生代表大會;
3、選舉本會主席團;
4、審議和批准本會主席團的工作報告。
第十三條:學生會主席團是執行委員會的常設機關。
學生會主席團由當選的學生會主席和副主席的會員團體派出的代表組成。主席團的工作由主席團推選 的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全體會議每年至少舉行兩次,由執行主席召集。
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執行委員會;
2、在學生代表大會和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本會的重大 事項;
3、聘請和解聘本會秘書長、副秘書長;
4、任命本會各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5、檢查、監督辦公室的工作,領導本會各職能部門。
第十四條 辦公室是本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向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
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組成。
辦公室行使下列職權:
1、執行本會主席團的決議和決定;
2、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
3、管理本會的經費和財產;
4、在本會主席團閉會期間,受主席團委託,對外代表本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主席團。
組織構成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聯合會在
主席團的領導下,由辦公室、監察部、生活權益部、體育部、文娛部、宣傳部、學習部、媒體策劃部和對外聯合部九個部門組成,下設建工學院學生會、海天學院學生會、國際學院學生會、工商學院學生會、電信學院學生會、服務外包學院學生會、化工學院學生會、藝術學院學生會和校務管理委員會九個二級組織。
主席團
學生會主席團由當選的學生會主席和副主席的會員團體派出的代表組成。主席團的工作由主席團推選 的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全體會議每年至少舉行兩次,由執行主席召集。
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執行委員會;
2、在學生代表大會和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本會的重大 事項;
3、聘請和解聘本會秘書長、副秘書長;
4、任命本會各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5、檢查、監督辦公室的工作,領導本會各職能部門。
辦公室
辦公室是本會的日常行政工作機構。
辦公室行使下列職權:
1、執行本會主席團的決議和決定;
2、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
3、管理本會的經費和財產;
4、在本會主席團閉會期間,受主席團委託,對外代表本會。
監察部
監察部是本會設立的學生工作監督機構。
監察部行使下列職權:
1、監督和規範全體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督促學生樹立良好的學生形象;
2、監督檢查學生會各部門的日常工作落實情況,並定期匯總檢查結果,及時匯報;
3、負責對全體學生會幹部日常行為規範的考核;
4、對學生幹部的個人思想素質、履行職責情況、工作政績全面考評,給予表揚或批評;
5、接受和處理廣大同學對不稱職學生幹部、違紀學生幹部的舉報,並申報主席團給予嚴肅處理。
生活權益部
生活權益部是本會的主要機構之一。
生活權益部行使下列職權:
1、協助各部門開展各種活動,並且為各部門購買活動所需的用品,同時對其做好相應的記錄
2、協助醫務室和社區辦,為學生提供醫療服務,管理食堂就餐;
3、進行學生寢室的衛生檢查及安全檢查以及對食堂衛生、菜價進行考察;
4、負責學生與後勤服務中心、校醫務室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定期舉行獻血工作並進行健康宣傳活動;
5、維護廣大同學的權利,及時解決同學們生活中的問題。
體育部
體育部是本會的主要機構之一。
體育部行使下列職權:
1、協助學校各項體育活動有序進行的同時,動員並組織全校同學參加各項民眾性體育活動;
2、收集、反應並幫助解決同學們在進行體育活動中所存在的問題,切實推廣體育活動;
3、下設的裁判組負責各大校園賽事的仲裁。
文娛部
文娛部是本會的主要機構之一。
文娛部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策劃全校各項文藝活動,為各大型文藝晚會做好節目準備工作,以豐富廣大學生的課餘生活;
2、根據我校實際和學生特點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活躍校園文化氛圍;
3、負責組織,策劃,配合學校及學院舉行的大型活動,如迎新晚會,學生會年會,寧職之星等文娛活動;
4、為同學們展現特長提供一個平台,培養同學們健康向上的審美觀,活躍大學校園文化氣氛。
宣傳部
宣傳部是本會的主要機構之一。
宣傳部行使下列職權:
1、為學生會內部舉辦的各類活動進行前期宣傳與後期回顧;
2、立足於校內宣傳陣地,定期開展海報展;
3、各大活動時負責舞台的裝飾和場地的布置。
學習部
學習部是本會的主要機構之一。
學習部行使下列職權:
1、主管學風建設,舉辦辯論賽、演講比賽等各類學術活動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2、了解反饋廣大同學在學習方面的意見和要求,促進師生間的交流;
3、負責抽查教學情況;
4、提供專升本諮詢及各類考證的諮詢。
媒體策劃部
媒體策劃部是本會的主要機構之一。
媒體策劃部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學生會各項活動的新聞播報相關新媒體的宣傳以及所有的設計類工作;
2、負責學生會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的日常維護及運營;
3、及時將學生會的相關信息在新媒體的相關平台上進行發布,加強對外交流;
4、負責學生會以及學校大型活動的照片拍攝記錄。
對外聯合部
對外聯合部是本會的主要機構之一。
對外聯合部行使下列職權:
1、積極做好對外宣傳工作,樹立學校形象,增進學生與社會的直接接觸機會,提供社會實踐機會;
2、做好輿論導向工作,促進寧職院學生與外界進行學術,文化,藝術,文娛等方面的溝通與交流;
3、負責為部門活動的開展尋求社會力量的幫助,解決資金方面等問題,保證活動順利進行;
4、通過與各大高校的交流、學習,從而促進學生會的發展;
5、發揮本部門特色,增進總院與各個分院的交流,並加強與各個部門的聯繫,增強合作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