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鎮海區審計局

寧波市鎮海區審計局

寧波市鎮海區審計局是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鎮海區審計局
  • 外文名:Ningbo Zhenhai District Audit Bureau
  • 單位地址: :鎮海人民路7號
  • 隸屬:寧波市鎮海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寧波市鎮海區審計局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和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紀委區監委和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道)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鎮(街道)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鎮(街道)、園區投資和以鎮(街道)、園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級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區級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提出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參與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協作,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考核、組織人事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督辦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事項。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相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合作、信息技術套用及大數據分析等工作。
(二)財政行事審計科。
承擔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工作。負責審計區級以及鎮、街道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承擔與區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審計。負責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進行審計。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區級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三)經貿投資審計科。
負責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審計。負責鎮、街道、園區投資和以鎮、街道、園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負責區級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審計。
(四)經濟責任審計科。
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負責區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的計畫和成果管理等工作。負責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管理和實施。承擔區有關部門和所屬單位的審計及相關業務管理工作。
(五)鎮海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接受國家審計機關委託,對全區國家和地方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對區建設項目有關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相關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區財政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全過程審計;對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金融組織的貸款投資項目進行審計;對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投資項目進行審計。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孫澤洪:主持區審計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林洪明:協助局長負責審計業務、局機關內部行政、財務、信息、法制、學習、宣傳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恆平:協助局長負責對外審計業務協調、政府投資審計、組織、人事、信訪及社會審計監督等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王曉宜:協助局長負責財政金融事業審計、紀檢(監察)、機關黨支部等工作,兼任財政行事審計科科長。
副調研員林軍華:區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幫助工作。
副調研員張偉國:協助局長負責經貿投資審計、內部審計協會等工作。
副調研員張厚芳:協助局長負責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兼任經濟責任審計科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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