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計算機學會

寧波市計算機學會

寧波市計算機學會(Ningbo Computer Federation 簡稱NBCF)成立於1984年秋,是寧波市從事信息技術研究、套用、教學及服務的有關人員和單位自願結合的學術性民眾組織,也是寧波市科學技術協會的重要成員。自成立以來,學會已經歷了八屆理事會。 在各屆理事會的帶領下,學會發展了一批學術水平高、社會影響力大的精英會員。目前學會有40餘個團體會員,200餘位個人會員,會員主要來自政府、高校、企業,聚集了眾多的IT行業專家和傑出的中青年科技人才。 學會現設有組織、學術、專家、科普四個工作委員會。同時下設電子政務、網路技術、基礎教育、物聯網、智慧健康、雲計算、教學與研究、IT經理人等8個專業委員會和寧海分部作為開展學術活動的載體。學會藉助自身的優勢,發揮各個專委會的學術交流活動主渠道作用,每年主辦、承辦、協辦和組織參加各類活動40餘項,在助推寧波市智慧城市建設,加快推進信息產業升級、構建現代信息產業體系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計算機學會
  • 外文名:Ningbo Computer Federation
  • 成立時間:1984年秋
  • 地理位置:寧波市
歷史沿革,組織機構,學會章程,

歷史沿革

1983年,在市科協建議和推動下,浙江紡校陳慶瀾老師等開始醞釀成立寧波市計算機學會。1984年6月4日,市科協發文“同意成立寧波市計算機學會等九個學會”。1984年7月下旬,陳慶瀾、俞繼峰、周詩琦、周伯楊、董慶裕、茅百森等在紡校召開學會籌備會,商定學會掛靠在市電子局。1984年11月初寧波市計算機學會成立大會在市電子局召開,市電子局副局長張學善任理事長,寧高專電子系副主任范思煌任副理事長,市電子局科技科科長葛風任秘書長,市科委計算中心、紡校、市電子局、寧高專、市商檢局等為理事單位,陳慶瀾任顧問。由於人員變動等原因,1986年11月學會改組,由周詩琦主持學會工作,並掛靠市科委計算中心。
1985年秋學會推動並承辦由市科協、教委、體委、共青團、婦聯五部委聯合主辦的首屆寧波市青少年電腦程式設計競賽,之後持續承(協)辦了二十多屆競賽。
1988年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學會依據該條例進行整合和換屆改選,換屆後會員重新登記,頒發會員證。第二屆理事會主要負責人有:孫涵芳(理事長,1988年底離甬)、周詩琦(秘書長,1991年代理理事長)、周伯揚(常務理事,1991年後任副理事長)。學會工作由周詩琦和周伯揚主持。
1992年3月換屆改選後的第三屆理事會主要負責人有:周伯揚(理事長)、周性存(副理事長)、張鈞良(副理事長)和周詩琦(秘書長,1995年8月因故離甬),沃金泰(1993年3月起任副秘書長)。1993年10月市民政局賦予學會社會團體統一代碼標識:50387664-5。1994年10月學會創辦《信息園地》通訊小報。
1996年12月14日學會換屆改選,產生第四屆理事會,主要負責人有:湯星輝(理事長)、胡憲子(秘書長)和沃金泰(副秘書長)。1998年12月20日四屆八次理事會增選陳詩華為副秘書長。
學會設立教學、金融、外經貿三個分會,1997年增設電腦行業工作委員會和慈谿市地方工作委員會。共有會員200餘名,團體會員21個。
伴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興起,學會在1998年開建學會網站,網站從1998版、2003版、2006版和2010版到目前的2014版,歷經5個版本的升級,記錄了學會生機勃勃的發展歷史。
2000年12月23日學會換屆,產生第五屆理事會。主要負責人有:湯星輝(理事長)、胡憲子(秘書長)、陳詩華(執行秘書長)、沃金泰(副秘書長)。2003年陳詩華任常務秘書長, 2003年3月22日五屆十次理事會增選施吉鳴為副秘書長。因理事長湯星輝2003年退休離甬,2004年11月28日五屆十三次理事會補選趙傑煜為副理事長。
第五屆理事會還根據工作分工,推選李靜濤負責金融分會,黃健負責外經貿分會,郭建康負責教育分會,石世銨負責電腦市場分會。會議決定由常務理事曹蓋天負責網路工作,常務理事何伯芳負責課題和論文交流工作,常務理事徐建昌負責青年交流工作。
2002年4月學會五屆七次理事擴大會議決定成立“大學生分會”和“諮詢服務部”。同年學會承辦由團市委、市信息產業局、市科協、市電信局共同主辦的寧波市“電信杯”大學生網頁設計大賽,分管青年交流工作的徐建昌主持了大賽,開創了每兩年一次的大學生網頁設計大賽這一學會特色活動。
2004年4月學會主管單位由寧波市科學技術局變更為寧波市科學技術協會。同年11月學會召開第五屆十三次理事擴大會議,決定成立中國小教學分會。
2006年4月8日召開學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推選出第六屆理事會。理事長:陶成波,副理事長:趙傑煜、鐘發鬆、許躍軍、陳詩華、曹蓋天、徐建昌;秘書長:徐建昌,副秘書長:劉柏嵩。
學會六屆一次理事會討論並決定成立三個工作委員會:組織工作委員會(許躍軍、徐建昌負責)、學術工作委員會(趙傑煜、曹蓋天負責)、科普工作委員會(陳詩華、王勁松負責)。同年12月31日學會六屆三次理事會確定籌備七個專業委員會: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專業委員會(許躍軍、俞良負責)、網路技術專業委員會(王安人負責)、信息安全專業委員會(程剛、梁斐負責)、中國小教學專業委員會(王勁松負責)、教育與培訓專業委員會(郭建康、朱纓、盛嘯濤負責)、廠會合作專業委員會(施吉鳴負責)、大學生專業委員會(華銓平負責)。
2006年11月《信息原地》升級並更名為《寧波市計算機學會通訊》半年期學術期刊。
2010年11月13日召開學會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七屆理事會。理事長:許躍軍,副理事長:趙傑煜、鐘發鬆、陳詩華、曹蓋天、徐建昌、王安人、乾紅華;秘書長:徐建昌,副秘書長:朱纓。七屆一次理事會任命王安人為組織工作委員會主任,趙傑煜為學術工作委員會主任,乾紅華為科普工作委員會主任,尤波軍為電子政務專業委員會主任,王安人為網路技術專業委員會主任,郭建康為信息安全專業委員會主任,施吉鳴為廠會合作專業委員會主任,宋加濤為教育培訓專業委員會主任,王勁松為基礎教育專業委員會主任,程剛為大學生專業委員會主任。陳詩華負責學會雜誌,曹蓋天負責學會網站。
2011年1月7日,七屆二次理事會決定新增物聯網專業委員會,6月27日物聯網專業委員會正式成立,俞梅芬任主任。
2011年6月28日,七屆三次理事會決定新增智慧健康專業委員會和雲計算專業委員會。12月2日智慧健康專業委員會正式成立,夏冠斌任主任。12月9日雲計算專業委員會正式成立,黃晁任主任。2011年12月16日,七屆四次理事會決定撤銷教育與培訓專業委員會、廠會合作專業委員會和大學生專業委員會。2012年6月7日,七屆五次理事會增選施吉鳴為副秘書長。
2012年9月,寧波IT精英聯合健身俱樂部成立,俱樂部會員以學會網路專業委員會會員為主,聯合其他IT同行及社會各界人士,組織並開展各類健身活動和聯誼賽。
為方便移動終端瀏覽學會網站,《寧波市計算機學會通訊》第13期起在封面上印刷學會二維碼,開設QQ群,便於會員實時交流。
2013年6月28日七屆七次理事會決定撤銷信息安全專業委員會,設立教學與研究專業委員會。8月28日教學與研究專業委員會正式成立,劉柏嵩任主任。
目前學會設有電子政務、網路技術、基礎教育、物聯網、智慧健康、雲計算、教學與研究等7個專委會。學會藉助自身的優勢,把各個專業委員會作為開展學術活動的載體,發揮各個專業委員會的學術交流活動主渠道作用,在助推寧波市智慧城市建設, 加快推進信息產業升級、構建現代信息產業體系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貢獻。
2013年度學會被評為市本級AAAAA社會組織,這是社會組織的最高等級。
2014年2月10日,學會獲評2013年度市科協工作“優秀學會”。
2014年4月3日,學會召開七屆四次理事長(擴大)會議。會議討論並通過設立“智慧健康產學研聯盟”的動議。
2014年6月28日上午,七屆九次理事會表決通過設立智慧健康產學研聯盟;討論通過學會章程修改草案;同意陳詩華辭去副理事長及理事職務,朱纓辭去副秘書長及理事職務,馮發旗、周巧霞、任信良辭去理事職務;增補寧波市職教中心學校余勁松和錦都數碼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少傑為理事;表決通過鄔玉婷為專職副秘書長。
2014年6月28日下午,學會召開2014年會員大會暨學會成立三十周年紀念大會,會議推選陳詩華為監事長、朱纓與馮發旗為監事。大會向寧波市公共腳踏車服務有限公司捐獻了100輛腳踏車。
2014年8月21日至22日,學會召開七屆理事會第十次會議,53位理事全票通過關於“成立中國計算機學會寧波分部”的決議。
2014年12月24日,七屆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討論通過增補寧波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秦磊擔任理事。
2014年12月24日,中國計算機學會寧波分部成立。
2015年1月,學會被寧波市科協評為2014年度市級優秀學會。
2015年3月26日,第七屆理事會第六次理事長(擴大)會議討論增設專委會及寧海分部議案。會議提議由朱紅軍、周勇及鄭昌慶負責籌備IT經理人專委會(暫定)、移動互聯專委會及寧海分部。
2015年4月22日,寧波市計算機學會寧海分部成立。
2015年4月27日,學會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集體研討了《寧波市計算機學會章程》涉及監事會職責的有關規定,表決通過了向第七屆理事會提交的有關建議報告。
2015年6月10日,第七屆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一致表決通過成立由朱紅軍負責籌備的IT經理人專委會、周勇負責籌備的移動互聯專委會。同時將第一屆監事會遞交的有關建議報告作為修改和完善學會章程的重要參考。
2015年11月12日,學會IT經理人專委會正式成立。
2015年11月21日,學會召開第八屆會員代表大會,推選出第八屆理事會。理事長:許躍軍,副理事長:趙傑煜、徐建昌、王安人,秘書長:徐建昌,常務理事:施吉鳴、劉柏嵩、楊建剛、王讓定、程剛、宋加濤、王勁松、黃崇本、朱紅軍、俞梅芬、胡剛、黃晁、尤波軍、姜正榮、黃立軍、金雷、徐濟惠、董蕙亞、彭勝波、周勇、夏冠斌、陳偉明、金叢武、應一偉、鄭昌慶、譚小敢,理事:石炳輝、勵景、郭輝、胡敏雁、高惠君、李曄、周光宇、高昆、余兆力、葉雲峰、李世喜、余勁松、秦磊、周巍、馮豪、王曉東、林劍、崔慧海、董平、黃偉達、陳君平、余偉建、杜成達、姚雪存、陳友樂,監事長:陳詩華,監事:朱纓、馮發旗。
2016年1月4日,學會順利通過2015年度5A級社會組織複評
2016年3月9日,學會獲評2015年度市科協工作“優秀學會”。
2016年3月29日,第八屆理事會第一次理事長(擴大)會議,確定(常務)理事增補名單,討論增設專家工作委員會(許躍軍擔任主任)、司法技術(暫定)專業委員會(崔慧海擔任主任)以及奉化分部(董平擔任主任)。
2016年4月21日,學會期刊編委會第一次會議確定形成動態編委責任制,會議表決通過許躍軍為編委會主任,趙傑煜、陳詩華為副主任,馬修水、尤波軍、馮發旗、李世喜、周光宇、胡敏雁、施吉鳴、高惠君、黃晁、林潔為編委,陳詩華擔任主編,胡敏雁為19期期刊副主編。
2016年4月28日,學會網編委會第一次會議確定形成動態編委責任制,一致同意許躍軍擔任編委會主任,徐建昌、施吉鳴擔任副主任,陳詩華、陳根浪、周巍、駱敏、黃立軍、林潔為編委,施吉鳴擔任主編,周巍擔任副主編。

組織機構

NBCF的組織結構包括理事會、4個工作委員會、8個專業委員會和1個分部。
NBCF現任理事長許躍軍,副理事長趙傑煜、徐建昌、王安人,秘書長徐建昌,監事長陳詩華,另有26位常務理事,25位理事,2位監事。
4個工作委員會分別為:組織工作委員會、學術工作委員會、專家工作委員會和科普工作委員會。
8個專業委員會分別為:電子政務專業委員會、網路技術專業委員會、基礎教育專業委員會、物聯網專業委員會、智慧健康專業委員會、雲計算專業委員會、教學與研究專業委員會、IT經理人專業委員會。
1個分部為:寧海分部

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的名稱是寧波市計算機學會,英文譯名是Ningbo Computer Federation,英文縮寫是NBCF。
第二條 本學會是由在寧波市從事計算機及相關技術領域的科研、教育、開發、生產、套用和服務的個人及單位自願結合、依法登記成立的地方性非營利學術團體。
第三條 本學會在國家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大力推廣和普及計算機科學技術知識,促進計算機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計算機事業的繁榮和發展。團結廣大計算機科技、工程、教育工作者,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成為政府聯繫本市廣大計算機科技、工程、教育工作者的紐帶和發展計算機事業的助手。
第四條 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寧波市科學技術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寧波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學會的住所設在寧波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學會的業務範圍:
(一) 積極開展本市計算機軟、硬體的理論研究與套用開發、工程技術、教學實踐等方面的學術和技術研討活動以及專業培訓、宣傳與普及教育工作。邀請國內外計算機專家講學,加強和發展同國內外計算機科學技術團體的友好聯繫。
(二) 舉辦計算機學術年會,交流工作成果與學術論文,擇優向浙江省和全國計算機學術年會推薦,組織會員參加浙江省和全國性的各種計算機學術會議和信息交流活動。
(三) 組織開展軟課題論證工作,為政府機關、企事業及社會各界提供計算機套用的技術諮詢服務;協助有關部門組織計算機科研、生產、套用和教學等方面的協作任務。
(四) 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各種工作業務會議。
(五) 發展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建立和不斷充實計算機專業人才庫。
(六) 出版發行計算機理論研究與實踐,套用開發等方面的刊物或通訊、簡報。
(七) 組織和拓展有利於本學會和會員的各種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學會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以自然人名義加入本學會的為個人會員,以企業、事業等單位名義加入本學會的為團體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學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學會的意願;
(三) 按時繳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授權的機構審核通過;
(三) 繳納會費。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學會以及相關專業委員會的活動;
(三) 獲得本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學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學會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本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會員超過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學會設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秘書處及監事會。
第十五條 本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選舉和罷免監事;
(四)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 決定終止事宜;
(六)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本學會每5年舉行1次換屆會員代表大會。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是本學會的決策機構,領導本學會開展日常工作,並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五) 決定會員的除名;
(六) 決定設立、變更和註銷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管理制度;
(十) 制定各分支機構的工作準則;
(十一)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學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五條第二、三項的職權,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理事長可召集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參加的理事長會議,監事長列席會議。除學會規章有明確規定或得到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授權外,理事長會議職權僅限於對學會的事務進行研究和討論,提出動議。
第二十五條 本學會的常設機構為秘書處,是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決議,並負責本學會日常運營和管理,其工作由秘書長主持。
第二十六條 本學會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是本學會的監督機構,監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七條 監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選舉和罷免監事長;
(二)對本學會的決議、計畫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對本學會會費收繳、使用及財務預算、支出和決算等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四)對本學會內部機構的設定、運行,及各類人員的任免及工作情況,會員代表大會的召開、選舉程式進行監督;
(五)對本學會成員違反紀律,損害本學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並監督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學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監事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在本學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二) 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三)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九條 本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監事長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監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條 本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監事長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一條 本學會法定代表人由本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本學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條 本學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三條 本學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 聘任秘書處工作人員;
(五) 根據學會工作人員的職位和貢獻決定其薪酬和福利待遇;
(六)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四條 秘書長的薪酬和獎勵辦法,由理事長會議建議,報理事會審議批准後執行。
第三十五條 監事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二)檢查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監事會報告決議的執行結果;
(三)簽署監事會的決議和建議;
(四)列席理事長會議;
(五)本學會章程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三十六條 本學會下設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和分部:
(一)工作委員會是由理事會直接領導的工作機構,分管本學會的組織管理、學術活動以及科普工作等專項工作,其名稱為“寧波市計算機學會XX工作委員會”。
(二)專業委員會是由理事會直接領導的分支機構。專業委員會是本學會開展學會工作和專業學術活動的載體,其名稱為“寧波市計算機學會XX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在符合本學會宗旨的前提下可充分發揮其專業性、行業性的特點,獨立地開展各項活動,並藉此來聯繫和團結本系統、本行業或本範圍內的廣大科技工作者。
(三)分部是由理事會直接領導的分支機構。在會員數量較多的區域可設立分部。分部設立的目的是加強本學會對會員的服務,方便會員就近參加本學會的活動,其名稱為“寧波市計算機學會XX分部”。
(四)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和分部不具有法人主體資格,未經學會明確授權,無權對外簽署任何協定;專業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條例須經理事會審核批准方可生效。
(五)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和分部的設立、撤銷、換屆選舉及管理須按照本學會的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委員會可下設旨在內部分工的專業學組,但不以專業學組的名義對外開展活動。
(六)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和分部的經費用於業務活動,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活動或與專業無關的活動,其財務收支須符合本學會的財務制度。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七條 本學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團體或個人的資助和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八條 本學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九條 本學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條 本學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一條 本學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學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三條 本學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學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五條 本學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六條 對本學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七條 本學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八條 本學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九條 本學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條 本學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一條 本學會經社團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二條 本學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學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八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經2015年11月21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學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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