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區科學技術局

寧波市海曙區科學技術局

寧波市海曙區科學技術局,是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海曙區科學技術局
  • 隸屬: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擬訂全區科技發展戰略、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區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擬訂科學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提出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擬訂全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
(四)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工作,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布局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功能區科技創新工作,推動重點實驗室、科技孵化器、企業研發機構、眾創空間等條件平台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五)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開展科學普及工作。
(六)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設。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牽頭推進引進大院大所,組織開展科技獎勵申報工作。推進科技大市場建設。
(七)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因公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實施國際科技合作工作。負責海外引才網路建設管理工作。
(八)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牽頭實施和參與重大人才工程,將人才作用發揮作為評價企事業單位科技創新的重要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落實本系統國家、省、市、區人才計畫(工程)。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職能轉變。
1.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體系建設,加強巨觀管理的統籌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
2.實施科技計畫改革,將研發管理模式向創新服務轉變,提高科技資源配置的有效性,減少重複、分散、碎片化的現象。
3.進一步改進科技項目評審管理機制,將科技計畫項目的受理、評審、驗收、績效評價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
4.進一步改進科研機構評估機制,重在加強科研機構的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
5.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科技計畫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固定資產採購管理、信息化建設、節能減排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黨群、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
承擔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和新動能轉化等相關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創新發展工作。協調推進功能區科技創新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科技創新規劃,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組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承擔科技統計、創新調查監測分析、科技考核等工作,推進研發投入管理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工作。
擬訂科技資源配置政策措施,負責單位預算決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牽頭管理區級科技計畫。承擔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科技評估管理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實施科技報告制度。
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
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和推進企業創新創業等工作;推進相關領域創新載體建設,推進科技金融工作落實。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職責。
平台合作與社會發展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科技平台、國內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產學研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提出企事業單位科技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指導企事業單位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與運用。推進技術市場發展,承擔科技軍民融合工作。負責推進科研院所引進工作,指導和協調推進科技創新大平台建設。負責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擬訂推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的政策、規劃。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技術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領域載體、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科技扶貧、科技特派員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科學普及等工作。負責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相關工作。承擔區科技特派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外國專家與科技人才科
負責擬訂引進國外智力、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國人才來華工作公共服務,組織國家、省外國專家獎勵申報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因公出國(境)培訓。承擔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和人才評價工作。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負責外國專家引才站點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科技獎勵申報、推薦工作。
科協綜合科
開展柔性引智工作,牽頭協調院士工作站的建立和管理;組織院士專家海曙行、國家(省、市)級學會高端智力服務基層活動;組織區級學會智力開展企會協作、村會結對、金橋工程等服務企業服務農村工作;負責開展科學論證,提出政策建議,推廣先進技術,開展技術諮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鑑定等任務;組織開展學術交流、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活動;負責全區優秀學術論文評選、優秀科學技術工作者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要求,做好全區科技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對區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和科技團體的管理;指導鎮(鄉)、街道和企業科協工作。
指導基層加強科普設施的建設和利用,負責全區科普資源共建共享工作;負責開展科普宣傳、科普惠農工作;指導和支持有關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普活動;建設科普志願者隊伍,開展科普表彰獎勵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承擔區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聯繫科普類學會工作;負責科協綜合性重要檔案的起草、調研工作;負責科協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等科協政務工作。

現任領導

楊安妮(局長):主持局行政工作、區科協工作;負責科技考核、科技計畫、重大科創平台引建工作,履行本單位法人職責,承擔對本單位財務、人事、工程項目、行政審批事項、物資(服務)採購等工作的監管職責;聯繫局辦公室(科技計畫科)、區科協綜合科。
張碩(局黨組書記、副局長):主持局黨組工作;負責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群團統戰、信訪維穩、內部審計等工作;分管外國專家、科技人才工作;聯繫外國專家與科技人才科。
應君(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創新主體培育、科技金融、企業雙創工作,分管局人事、財務、物資(服務)採購、工程項目等工作;協助局長做好科技考核、科技計畫、“科技爭投”專項行動等工作;聯繫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區科創服務中心。
何國挺(四級調研員):分管科技平台與合作、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工作;分管局行政審批、深化改革、鄉村振興、精準扶貧、機關黨建等工作;協助局長做好重大科創平台引建工作;協助書記負責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群團統戰、信訪維穩、文秘機要等工作;聯繫平台合作與社會發展(行政審批)科。
林 勇(二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做好調查研究工作,聯繫高促會相關工作。
李文斌(四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做好調查研究工作,聯繫工會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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