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區審計局

寧波市海曙區審計局

寧波市海曙區審計局,是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度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範。起草財經經濟及其相關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和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紀委區監委和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鎮(鄉)、街道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全區各鎮(鄉)街道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報告與修復情況;區級國有企業、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區級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提出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協作,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固定資產採購管理、信息化建設、節能減排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協調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財務管理、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處理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法規和審理科(審計整改督查科)
承擔審計工作規划起草、審計項目計畫編制和審計統計工作。審計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事項。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法治建設、普法宣傳和教育培訓。
財政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全區各鎮(鄉)街道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負責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的實施。負責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科
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管理和實施。負責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的組織管理和實施。負責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報告與修復情況審計工作。負責農業農村、扶貧開發及其他相關審計。
行政事業和國有企業審計科(內部審計指導科)
負責區級有關部門(含直屬單位)審計的組織管理和實施。承擔與區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審計及相關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區屬國有企業和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審計。負責指導全區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電子數據審計科
負責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信息化項目及信息系統的審計。負責全區審計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制定和審計業務管理系統開發建設維護工作。
政府 投資項目審計中心
受寧波市海曙區審計局委託,承擔海曙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與項目直接有關的設計、施工、供貨等單位財務收支的審計;協助做好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配合實施區政府重大投資項目跟蹤審計;配合承擔與區政府投資項目有關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承擔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金群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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