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10月19日下午,寧波市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寧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到2017年,全市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到203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到本世紀中葉,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10月19日下午,寧波市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寧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近年來,該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環境保護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也不斷加大,但是資源環境約束進一步加劇,人民民眾對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的願望更加迫切。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精神要求,該市有關部門結合實際編制了《寧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行動計畫》提出,到2017年,全市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到203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到本世紀中葉,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該市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有: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發展綠色化,加強水資源保護和節約,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增強市場機製作用,強化環保科技支撐,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和責任落實,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
出台《寧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是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踐行“五大發展理念”的一項具體工作,也是“五水共治”長效機制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下一步,要制定出台具體、深入、管用的分行動計畫,把“五水共治”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固化下來,使之長效化、常態化。要堅持標本兼治、防治並重、城鄉統籌、陸海聯動,實施全過程監管、全體系治理,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堅持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嚴格執法監管;堅持齊抓共管,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治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為建設美麗寧波、創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環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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