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 地區:寧波市
- 類型: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派出機構,領導信息,
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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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已由省、市及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擴權強鎮改革中省、市及區政府規定應當交由鄉鎮政府具體實施的事項。
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組織實施“110”等接處警和公安情報信息工作的職責。
2.加強組織實施處突防暴、治安巡控工作的職責。
3.加強組織實施網路監控、網路技術偵察和網路犯罪偵查工作的職責。
4.加強組織實施全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職責。
5.加強組織協調全區公安協輔警隊伍建設工作的職責。
6.加強組織協調全區公安新聞宣傳、輿論引導工作的職責。
7.加強組織實施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部署、指導、實施全區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區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綜合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組織實施“110”接處警和公安情報信息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反恐怖工作。
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分局
(三)負責組織、實施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做好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邪教組織的基礎調查和偵察控制工作。
(四)負責全區宗教場所的治安管理和非法宗教、反動會道門組織的查禁和取締工作。
(六)負責全區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預防、制止、偵查工作,負責全區禁毒、緝毒、反偷渡等工作。
(七)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指導與監督全區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監控、網路技術偵察和網路犯罪偵查。
(八)負責指導和依法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全區保全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區公安協輔警隊伍建設。
(九)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全區戶籍、流動人口、租賃房屋、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處置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組織實施處突防暴工作。
(十)負責來鄞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警衛工作和重要會議、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公安消防隊承擔的重大災害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消防大隊、武警中隊的公安業務工作和相關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協調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
(十二)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學技術、信息化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負責全區技術防範及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三)依法承擔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有關管理工作;負責關押人員的羈押、管教工作。
(十四)負責維護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十五)規劃全區公安法制工作,依法開展公安機關執法活動;負責收容教育審批工作;負責勞動教養審核、呈報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國家賠償等案件的辦理工作。
(十六)規劃全區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表彰獎勵、評優創模和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的貫徹實施工作;制定實施全區公安教育訓練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區公安機關對外宣傳和涉警輿論引導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公安內部督察和警務工作;組織實施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公安民警違法、違紀行為;組織全區公安內部審計工作。
(十八)負責公安業務經費、公安裝備和基本建設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公安分局設6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調查、收集、分析、報告有關社情民意及公安信息;傳達分局領導的各種指令,協調處理全局有關綜合性事務;起草、審核分局有關檔案、會議報告和工作簡報;負責檔案管理、史志管理和督查公安業務資料統計工作;承擔分局機關檔案收發運轉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會議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公安外事、接待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和全局考核工作。
政治處
下設組織人事科(協輔警管理科)、宣傳教育科。
組織人事科(協輔警管理科):負責全局的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各單位的各項人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立功創模活動和評優工作;負責人事檔案、政工文書、統計工作;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分局黨建工作,負責分局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全區公安機關協輔警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區公安機關協輔警統一招聘錄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
宣傳教育科:負責全局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制訂全區公安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掌握公安隊伍建設情況,研究特點、規律,提出對策;規劃、組織民警的政治教育、學歷教育、崗位培訓、警銜晉升培訓;負責起草隊伍建設檔案和會議報告;組織、指導公安文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公安機關對外新聞宣傳、輿論引導、涉警負面輿情處理工作。
監察室(審計室)
負責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協助分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掌握了解民警遵紀守法情況;負責對民警進行法律法規政紀警紀教育;受理對公安機關和民警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調查處理公安機關內部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公安內部審計工作,制定公安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對所屬單位的審計監督;負責公安系統相關經濟活動的審計調查。
後勤科
負責全局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計畫、申報、分配和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服裝及其他公安車輛、裝備的規劃、購置、配發和管理;負責辦公用房、宿舍、辦公設備、水電設施的計畫、購置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登記管理;負責全局駕駛員的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行政許可科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各項行政審批職能;負責對全局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事項,以及與企業、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政服務事項的清理和調整;建立健全服務視窗相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分局網上辦事大廳的建設和日常運行工作。
警衛科
組織、協調大型會議、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和重要領導警衛工作;負責接受、下達、實施上級警衛部門部署的警衛勤務和工作;收集危及警衛工作安全相關的信息,研究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及時總結經驗。
直屬單位
公安分局設13個直屬大隊(中心):
(一)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對全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督察;負責《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的貫徹實施和警容風紀工作;負責分局違反紀律條令的人民警察實施停止職務或禁閉措施的審核、執行;組織、協調全區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工作;受理、督促、查處民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
(二)出入境管理大隊
負責港、澳、台同胞、外國人來鄞居留、旅遊的管理工作;辦理公民因私出國、出境的有關審查上報工作;處理涉外公安業務;配合市局查處出入境領域違法犯罪活動。
(三)法制大隊
負責規劃全區公安法制工作,組織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訓;負責統一管理法律文書、統一案件出口、統一承辦對外法律事務;負責對全局行政、刑事執法的指導和諮詢工作,組織開展案件審核、執法監督、考核評議、專項調查、專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複雜的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勞教案件、治安案件的定性把關;負責公安行政複議、聽證、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審核和草擬分局有關涉及法制方面的決定、規定、布告等檔案。
(四)網路警察大隊(副處級)
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區信息網路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網際網路信息巡查和網上有害信息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網上重點人員管控和情報信息偵察工作;負責上網服務場所、網際網路聯網單位的日常管理和基礎數據採集,專線聯網單位審計系統落實,重點單位的網路安保工作;負責涉網違法犯罪案件偵查和利用網路偵查措施和手段配合其它警種破案追逃等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全區基礎信息網路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指導、參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負責全區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研究和網警科技項目建設工作。
網路警察大隊下設2個正科級中隊:偵查中隊、基礎中隊。
(五)信息指揮中心(副處級)
負責掌握管理全區公安系統情報信息工作情況,開展日常信息警務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強化對刑事犯罪、重點人員、維穩等各類信息的匯總、梳理、分析、研判,嚴密信息質量監控管理,強化信息套用和網上作戰;負責綜合分析研判全區社會穩定和治安狀況,為全局性戰略決策和階段性工作部署提供參考依據和建議,歸口報送各類情報信息;負責管理使用全區動態監控系統、110、122、119“三台合一”報警系統等,負責處理110、122、119報警電話,對各類突發事件、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實施統一指揮,調度各部門、各警種的警力;負責機要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科技強警”和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總體規劃,逐步推進各類科技和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局明、密電報傳真、有線、無線通信和計算機及其網路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公安通信指揮暢通;負責對全局各類計算機涉密介質的監管和維護工作;負責對全區新建設的住宅小區、商業中心和商務大樓的安防工程設計前期審核和工程驗收工作;配合相關業務警種做好全區公安科技項目申報、開發、設計、驗收、推廣套用、報獎等,並做好設備選型、招標等環節的技術部分把關工作。
信息指揮中心下設3個正科級中隊:信息中隊、指揮中隊、科技通信中隊。
(六)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副處級)
負責掌握、研究全區政情和社會政治動向;參與、協調對各種危害政治穩定、國家安全和統一案(事)件的偵查、控制、防範、處置工作;負責對邪教組織的打擊、取締;控制、防範和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和反動宗教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做好對境外政治社團、黑社會組織的情報調研;組織實施宗教、民族的安全保衛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下設1個正科級中隊:偵察中隊。
(七)治安大隊(副處級)
貫徹實施治安管理法規;負責全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指導並辦理全區公安機關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維護公共場所和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研究制訂全區專項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的計畫;掌握社會治安動態,協調和處置突發性、群體性治安事件,查處各類治安案件;負責戶口管理,辦理居民身份證、邊境通行證;指導派出所辦理治安案件;指導基層基礎工作,推進社區警務和區域警務建設;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協調、管理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做好槍枝彈藥、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的管理;負責全區治安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保全服務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辦理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工作。
治安大隊下設5個正科級中隊(室):綜合室、一中隊、二中隊(保全中隊)、三中隊、四中隊。
(八)刑事偵查大隊(副處級)
處置、偵破各類刑事犯罪案件;開展打黑除惡工作;負責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研判、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和刑事犯罪規律,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依託刑偵情報信息,打擊街面搶劫、搶奪、詐欺、盜竊等侵財性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對全區刑事犯罪人員、案件、指紋、情報資料的收集、登記、分析、儲存、檢索工作;開展刑事犯罪信息資料的反饋、傳遞、利用和案件串並;負責各類刑事案件的現場勘查;受理刑事案件和部分非刑事案件的技術檢驗、鑑定工作;負責刑事技術業務培訓。
刑事偵查大隊下設18個正科級中隊(室):綜合室、重案中隊、技術中隊(鄞州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刑事科學技術室)、刑事情報中隊、辦案指導中隊、打防盜搶犯罪中隊、信息研判中隊、直屬一中隊、直屬二中隊、直屬三中隊、直屬四中隊、直屬五中隊、直屬六中隊、直屬七中隊、直屬八中隊、直屬九中隊、直屬十中隊、直屬十一中隊。
(九)禁毒大隊(副處級)
負責偵辦立案偵查的毒品案件;指導和協調本局其他科、所、隊偵辦毒品案件;負責對全區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使用單位的監督;負責對全區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易製毒化學物品單位的監督;負責對緝毒情報信息的收集和涉毒違法案件的查處;掌握全區毒品犯罪案件及吸毒、戒毒人員情況並提出相應對策;組織開展社區戒毒康復、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吸毒人員管控工作;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創建無毒社區。
禁毒大隊下設1個正科級中隊:緝毒中隊。
(十)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處級)
負責掌握、分析全區經濟犯罪活動情況,研究制訂防範、打擊措施;負責查處各類經濟犯罪案件;開展經濟犯罪案件的預警、防控,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下設2個正科級中隊:一中隊、二中隊。
(十一)監所管理大隊
(鄞州區看守所、拘留所)(副處級)
負責承擔對拘留人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留所服刑罪犯的羈押、看守、管理、教育任務;負責監所監控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和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在監管場所內深挖違法犯罪線索;負責在押人員再犯罪案件的初查,配合偵查機關的獄偵破案工作;負責監管羈押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留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工作;負責監管情況、犯罪信息資料的收集、匯總和管理工作;對判決生效的罪犯押解投勞。
監所管理大隊下設5個正科級中隊: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
(十二)巡(特)警大隊(副處級)
依法、妥當、有效地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突發性事件和可能發生的恐怖暴力事件;負責本區區域內巡邏防控工作和治安卡點建設的規劃、指導、實施、監督、考核等職責;接受指揮中心指令,制止和打擊現行違法犯罪活動,救援民眾危難;參加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以及其它應當由公安特警承擔的特殊任務。
巡(特)警大隊下設16個正科級中隊(室):綜合室、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直屬首南中隊、直屬鐘公廟中隊、直屬下應中隊、直屬石碶中隊、直屬古林中隊、直屬高橋中隊、直屬姜山中隊、直屬邱隘中隊、直屬中河中隊、直屬五鄉中隊、直屬集士港中隊、直屬中心中隊。
(十三)交通警察大隊(副處級)
負責對全區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交通勤務、道路警衛、公路巡邏等方面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前期規劃;分析交通安全形勢,研究對策,搞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交通科技裝備的建設套用和維護管理;負責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處理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負責全區車輛、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和年度審驗工作;負責汽車牌證的審核和二、三輪機車、農用車、非機動車牌證的核發、遷移過戶、檔案管理;負責交通肇事案件的預審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下設16個正科級中隊(室、所):綜合室、事故對策中隊、秩序管理中隊、科技中隊、車輛管理所、直屬一中隊、直屬二中隊、機動中隊、大嵩、盛墊、姜山、集士港、櫟社、鄞江、橫溪、東吳中隊。
派出機構
公安分局設瞻岐、鹹祥、塘溪、東吳、五鄉、邱隘、下應、雲龍、橫溪、鐘公廟、中河、首南、姜山、高橋、橫街、集士港、古林、石碶、洞橋、鄞江、龍觀、章水、文華、中心、天童寺、阿育王寺26個派出所。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境外人員);依法管理轄區內的特種行業、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配合有關部門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依法監督、指導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單位保衛組織和民眾開展安全防範;抓好日常治安防範和管理工作,協助偵查部門破案;負責查處轄區的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偵破除刑偵大隊管轄的其他各類刑事犯罪案件;協助做好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工作;接受民眾報警求助,為民眾提供便民、利民服務。
領導信息
1、姓名:林東 職務:區委常委、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分管調研工作,聯繫信息指揮中心、辦公室。
個人簡歷:林東,男,漢族,1961年2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81年12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歷任寧海縣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現任鄞州區區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長。
2、姓名:朱樂定 職務:副局長、局黨委副書記。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信息指揮中心、辦公室、法制大隊、行政許可科、出入境管理大隊、交警大隊。
個人簡歷:朱樂定,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歷任浙江省鄞縣公安局副局長、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分局副局長(正處級),現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3、姓名:陸衛平 職務:副局長、局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刑偵大隊、網警大隊、後勤科。
個人簡歷:陸衛平,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浙江餘姚人,1982年9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專。歷任浙江省鄞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大隊長、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分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分局副局長,現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4、姓名:陸 俊 職務:副局長、局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治安大隊、巡(特)警大隊、警衛科、保全公司。
個人簡歷:陸俊,男,漢族,1963年11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專。歷任浙江省鄞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分局副局長,現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5、姓名:王偉祥 職務: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紀委、警務督察大隊、監察室
個人簡歷:王偉祥,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專。歷任鄞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分局辦公室黨委委員、主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辦公室黨委委員、主任,現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
6、姓名:徐德雲 職務:副局長、局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國保大隊、經偵大隊、禁毒大隊、消防大隊
個人簡歷:徐德雲,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歷任鄞縣公安局政保大隊大隊長、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黨委委員兼政治處主任,現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7、姓名:盛光明 職務: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工作分工:協助抓好隊伍建設,主持政治處工作,分管工、青、婦工作。
個人簡歷:盛光明,男,漢族,1967年4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8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歷任鄞縣公安局邱隘派出所指導員兼刑偵中隊長、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下應派出所所長,現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8、姓名:任建明 職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集仕港派出所所長
工作分工:主持集仕港派出所工作
個人簡歷:任建明,男,漢族,1968年10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8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專。歷任鄞縣公安局集仕港派出所所長、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區分局集仕港鎮、派出所黨委委員、所長,現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集仕港派出所所長
9、姓名:張洪 職務: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
工作分工:主持交警大隊工作
10、姓名:唐明堂職務:局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協輔警管理科、監管大隊、武警中隊、邊防派出所
個人簡歷:唐明堂,男,漢族,1963年11月出生,浙江淳安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歷任武警浙江總隊司令部副參謀長,現任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黨委委員
11、姓名:陳立軍職務:局黨委委員、信息指揮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信息指揮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