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國際商事法庭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批覆和中共浙江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的法律機構。
成立目的,管轄案件,
成立目的
為落實“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建設更高水平的涉外審判體系,服務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管轄案件
寧波國際商事法庭管轄案件主要有:應由寧波中院審理的一審、二審涉外民商事案件;應由寧波中院審理的涉外商獨資企業案件,信用證糾紛、保函糾紛等特定類型案件;應由寧波中院管轄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涉外調解協定確認案件;應由寧波中院管轄的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審查案件;應由寧波中院管轄的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裁定的審查案件;應由寧波中院管轄的其他國際民商事司法協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