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93號)和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2010〕67號),設立寧德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加掛“寧德市鄉鎮企業局”、“寧德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 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 外文名:Ningde City Economic and Trade Commission
  • 黨組書記:方守潤
  • 隸屬:寧德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牽頭綜合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受理保護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服務的職責劃給市知識產權局。
(三)將主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教育培訓的職責劃給市委組織部。
(四)將承擔的水電站運行管理職責劃給市水利局。
(五)將市物質行業辦公室的行業管理職責劃入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六)新增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工作職責。
(七)加強行業管理和服務,促進產業振興、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加強日常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調度,協調解決日常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加強煤、電、油、氣、運調度和保障工作;強化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和監測,加強綜合協調,指導能源結構調整;加強全市節能監督管理,規劃、指導、協調、監督、促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工作,指導全市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工作;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指導和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組織協調政銀企合作,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主要職能

寧德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是負責調節全市近期國民經濟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工商領域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內貿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規劃、計畫、導向目錄等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布局;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工業、內貿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內貿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三)負責組織實施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負責提出工商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參與指導、協調我市工業企業與央屬、省屬企業合作;參與指導、協調寧台產業對接有關工作;擬訂產業集群建設發展意見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產業園區建設。
(四)負責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市電網運行與調度管理;依法負責全市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
(五)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指導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
(六)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及民爆器材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信息化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配合省經貿委做好有關鹽業生產、銷售等管理工作;協助省經貿委開展農藥、民爆等工業產品生產管理,負責民爆產品銷售許可證的初核。
(七)負責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負責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承擔有關商貿服務業和典當業、融資租賃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實施主要消費品、應急商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全市城市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和生豬儲備管理工作;負責畜禽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流通的監督管理;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負責指導、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和服務全市鄉鎮企業的有關工作;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九)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領導分工

方守潤:市經貿委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經貿委全面工作
分管科室:辦公室、計畫財務科、綜合科
郭勇:市經貿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正處級)
協助主任主持經貿委日常工作,分管投資與規劃、產業協調、人事與教育、老幹部管理、機關黨建、機關工會等工作
分管科室:投資和規劃科、產業協調科、人事科、老幹部工作科。
吳康年:市經貿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分管機關效能建設、績效管理、
經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商貿流通和商務執法(食品安全)等工作。
分管科室:紀檢組、監察室、市場運行調節科(市副食品基地辦)、食品安全與市場秩序科、商貿管理和市場體系建設科
兼管:市食安辦、整規辦、委機關效能辦、績效辦
聯繫單位:市典當協會、市汽車協會、市烹飪協會
何甦奇:市經貿委科技副主任
分管技術進步、技術裝備、電子信息等工作
分管科室:技術進步科、電子信息與消費品工業科(電子信息部分)
葉崧:市經貿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兼市經貿委新聞發言人)
分管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行業管理等工作
分管科室: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科、裝備與原材料工業科、電子信息與消費品工業科(消費品工業部分)
兼管:市工業技術開發中心、市節能中心
林平:市經貿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鋼鐵辦相關工作
分管經濟運行、安全生產、企業管理、企業改革、融資擔保行業管理、能源行業管理、中小企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信訪等工作
分管科室:經濟運行科(市工交生產總調度室)、企業科、中小企業科、能源科
兼管:交通運輸指揮部辦公室
聯繫單位:市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市能源協會、市擔保
協會、市華信擔保公司
黃愛武:市經貿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區域協作、山海協作、對口支援、行政審核審批、政策法規、企業減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分管科室:經濟技術協作科、審批科、政策法規科。
兼管:市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市對口辦、市山海辦
丁瑞康:市經貿委黨組成員、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主任
主管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工作
黃仕華:市經貿委調研員
協助吳康年紀檢組長分管商貿流通和商務執法(食品安全)等工作
協助分管科室:市場運行調節科、食品安全與市場秩序科、商貿管理和市場體系建設科
協助兼管:市食安辦、整規辦、
李阿待:市經貿委調研員
協助林平副主任分管經濟運行、安全生產、企業管理、企業改革、融資擔保行業管理、能源行業管理、中小企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信訪等工作
協助分管科室:經濟運行科(市工交生產總調度室)、企業科、中小企業科、能源科
協助兼管:交通運輸指揮部辦公室
胡邦助:市經貿委副調研員
協助何甦奇副主任分管技術進步、技術裝備、電子信息等工作
協助分管科室:技術進步科、電子信息與消費品工業科(電
子信息部分)
謝道翊:市經貿委副調研員
協助郭勇副主任分管投資與規劃、產業協調等工作。
協助分管科室:投資和規劃科、產業協調科

內設機構

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設2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綜合協調,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承擔委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提案議案辦理、信訪、計生、安全保衛等工作;起草委機關重要檔案;建立健全委機關規章制度;負責本委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委機關財產、車輛統一管理,政府採購及其他行政後勤工作。
(二)綜合科
綜合分析工業、內貿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起草委機關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綜合性資料和信息收集匯總;負責宣傳及編髮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協調開展重大問題調研。
(三)政策法規科(市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
組織實施我市有關工業、內貿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調查研究經貿系統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承擔委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委機關綜治有關工作;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綜合協調委機關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全市經貿行政執法;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
按規定負責編報委機關年度經費計畫,制定完善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本委各種渠道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安排資金和市政府委託管理的各種專項資金)的統一管理;按財務規定編報各類財務報表;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委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按規定組織對委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
(五)經濟運行科(市工交生產總調度室、市交通運輸指揮部辦公室)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市工業總量平衡;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應急調度機制,組織煤、電、油、氣及其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指導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督促相關部門制定產品質量標準,推動企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推動企業加強行銷工作;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協調全市春運工作;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承擔市煤電油運協調工作聯繫會議辦公室、市現代物流業發展促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投資和規劃科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規劃及結構調整;組織編制有關專項規劃;監測分析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狀況,引導工商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按規定辦理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手續;依法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
(七)產業協調科
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協調行業準入;貫徹執行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指導、協調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統籌規劃、指導新興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統籌規劃、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參與引導我市工業企業與央屬、省屬企業合作;參與指導、協調寧台產業對接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八)技術進步科
貫徹實施有關促進產業技術提升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指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協調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工作;指導行業質量提升和品牌管理。
(九)企業科
指導、推動工業和內貿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擬訂和實施創業投資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和規範創業投資業發展;承擔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工業、內貿企業融資工作;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參與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工作,聯繫寧德市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
(十)中小企業科
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和牽頭監管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小額貸款機構試點和推進工作;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指導和服務鄉鎮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十一)能源科
負責全市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業管理;擬訂能源行業規劃,提出近期能源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監測能源發展和運行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電力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規範能源市場秩序,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市電網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核;負責煤炭經營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電力行業和煤炭經營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開展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執法監督檢查;推動相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全市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協調工業污染治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與政策,推進環保產業技術進步。承擔寧德市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三)商貿管理和市場體系建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與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動流通標準化;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雙百市場工程”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典當、拍賣、租賃(實物租賃與融資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和再生資源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承擔有關商貿服務業(含有關商業、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及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商貿行業文明建設;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企業直銷管理;指導社區商業發展、家政服務工作;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流通領域科技和節能降耗工作。
(十四)市場運行調節科(市副食品基地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實施重要商品(肉、蛋、糖、菜等)市場調控、儲備管理和應急商品調控;負責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協調副食品生產供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副食品基地建設資金和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對城市重要“菜籃子”商品市場進行巨觀調控;承擔市副食品基地辦日常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原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和承擔應急保障等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裝備與原材料工業科
承擔國防科技和裝備工業(含民爆器材)、鋼鐵、有色、稀土、石化、化工等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引導行業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負責起草相關行業地方性規範檔案;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承擔民爆產品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申報及年檢的初核;協助省經貿委開展民爆產品生產管理,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務,有關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儲存、使用,農藥產品生產管理及稀土行業指令性計畫申報、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等;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電子信息與消費品工業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工藝美術等工業和醫藥商業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引導行業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指導輕工集體經濟的發展;負責起草相關行業地方性規範檔案;協助審查行業重大投資、合資經營等項目;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參與擬訂信息化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指導全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對外和對港澳台的合作與交流;配合省經貿委做好有關鹽業生產、銷售等管理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國家醫藥儲備管理監督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經濟技術協作科(市山海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參與擬訂我市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協調全市對口支援工作,牽頭編制並組織實施對口支援的指導性計畫;參與我市對口支援項目的籌劃、協調和督促檢查;指導協調我市與福州市的山海協作工作。
(十八)食品安全與市場秩序科
參與起草我市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規範性檔案;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以及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公布,協調或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負責組織協調和綜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項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根據年度預算安排,負責提出市級食品安全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扶持計畫;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專項治理和年度督查工作;牽頭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市市場經濟秩序、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的指導、建設和管理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組織開展內貿綜合行政執法;指導、管理商務舉報投訴工作;負責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工作小組、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審批科
負責市屬工商領域投資項目核准和市屬工商領域投資項目備案;負責成品油零售倉儲經營許可審核;負責煤炭經營許可證審核;負責設立拍賣企業和拍賣企業公物拍賣資質審核;負責電力上網許可審核;負責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管理;負責確認外商投資商業項目、二手車交易等符合城市商業發展或城市商業發展規劃要求審核;協助審核工程技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材料;負責本委確定由審批科辦理的其他審批審核業務。
(二十)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調訓統計等工作;辦理委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政審及外事工作;負責經貿系統幹部檔案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和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指導所屬單位人事業務工作;組織和指導工程和經濟系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
(二十一)老幹部工作科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老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協助做好離退休幹部去世後的善後事宜和遺孀管理等工作;指導委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老幹部參與各項健康有益活動。

人員編制


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4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6名。

其它事項


  (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關於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管理的職責分工。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閩政〔2009〕7號)等有關規定,分別承擔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
2、關於能源管理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關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行業規劃與行業政策,審核、轉報、安排能源重大項目,協調能源重大項目建設和前期工作;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能源行業管理,組織擬訂能源行業規劃,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規範能源市場運行秩序,監測分析能源生產、使用情況,提出近期能源綜合調控目標,負責電力、煤炭、石油等能源的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與協調。
3、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以及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公布,協調或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市衛生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管。
4、關於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職責分工。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市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其中,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方面的工作由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為主承擔,有關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主承擔,有關污染減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環保局為主承擔。
5、關於水電站生產運行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小水電站安全生產、大壩安全監管、技改行業審查,負責水電站汛期運行管理;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水電站的併網運行條件審查和發電調度管理。
6、關於礦井關閉監管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區總體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生產開發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定方案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環境保護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要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局牽頭,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環境保護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我市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7、關於交通規劃等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以及審定工作,協調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有關重大問題。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及地方民航機場規劃和建設工作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負責,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城市捷運、軌道交通規劃的審核、上報工作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城鄉規劃局組織,市城鄉規劃局負責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規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和管理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建設,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運營。協調各種交通運輸形式、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和規劃等職責,由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8、關於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的市場監管及依法對動漫、網路遊戲產品內容審核;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要加強溝通協作。
(二)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財政局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發揮發展規劃、計畫、產業、財稅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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