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海洋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海洋與漁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我市海洋與漁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與海島開發規劃、海洋與漁業發展總體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各部門、行業的海域與海島利用開發活動。

(三)監督檢查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並組織協調重大權益糾紛,依法處理涉外漁事案件。

(四)負責規範管轄海域使用秩序工作。監督管理國家授權的海域使用。組織實施海域權屬登記、海域論證、海域評估和海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審批和管理海底電纜、管道鋪設。組織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

(五)承擔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的責任,負責無居民海島的使用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海洋局
  • 外文名:Ningde city bureau of 
  • 地點:寧德市
  • 職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六)承擔海洋環境和漁業水域生態保護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定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執行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和海岸、海洋工程項目、海洋傾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
(七)負責海洋、漁業防災減災工作。承擔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以及海洋災害預警通報工作。指導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工作。加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
(八)負責維護海洋與漁業生產秩序工作。依法管理與保護全市漁業資源和水生動植物資源。承擔漁港和漁船管理工作。依法在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突發應急指揮、處置、救援等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漁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漁業許可證制度。組織重要涉漁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和生態補償工作。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依法承擔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參與品牌培育和市場體系建設。
(十)負責海洋與漁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海洋與漁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組織實施海洋基礎與綜合調查。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海洋與漁業涉外法律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有關對外(台)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監督執行國際海洋與漁業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協定。依法處理有關涉外事務。
(十二)負責海洋與漁業經濟的統計、財務、信息、資料和檔案管理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
(十三)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地區

寧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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