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德市林業局
- 地區:寧德市
- 屬於:林業局
- 類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改革檔案號:閩委辦〔2010〕93號
- 實施檔案號:寧委〔2010〕67號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機構設定,領導班子,
簡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管理的職責。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職責。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管理的職責。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寧德市林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林業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全市林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並依法檢查監督貫徹執行情況;擬定並組織實施林業用地使用規劃;指導全市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二)組織、指導國土綠化、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治沙種草、天然林保護等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組織、指導全市生態公益林管理;組織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流域森林生態系統、沿海防護林體系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生產,管理及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與管理,對包括木竹生產及加工、林產化工、木片生產、木漿造紙、森林旅遊、木本藥材、花卉、陸生野生動植物種、養、加工業在內的林產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市級國有林的經營管理;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和木材、林產品市場建設規劃。
(五)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紅樹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和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評估與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森林經營方案和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及批准後的實施監督;依法監督憑證採伐(狩獵)、運輸、經營加工木竹及陸生野生動植物。負責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
(六)管理市級林業各項資金,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二指導林業基本建設;審核林業重點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洛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統計工作;監管市級國有林業資產和全市國有森林資源性資產。
(七)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八)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科研項目攻關和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管理本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植物新品種保護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外事、外經、外貿、引智、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業教育、宣傳工作和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鄉〔 鎮)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監管全市林業行業安全工作。
(十)受市政府委託,協助管理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指導國土綠化、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治沙種草、天然林保護等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組織、指導全市生態公益林管理;組織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流域森林生態系統、沿海防護林體系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生產,管理及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與管理,對包括木竹生產及加工、林產化工、木片生產、木漿造紙、森林旅遊、木本藥材、花卉、陸生野生動植物種、養、加工業在內的林產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市級國有林的經營管理;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和木材、林產品市場建設規劃。
(五)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紅樹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和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評估與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森林經營方案和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及批准後的實施監督;依法監督憑證採伐(狩獵)、運輸、經營加工木竹及陸生野生動植物。負責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
(六)管理市級林業各項資金,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二指導林業基本建設;審核林業重點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洛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統計工作;監管市級國有林業資產和全市國有森林資源性資產。
(七)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八)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科研項目攻關和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管理本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植物新品種保護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外事、外經、外貿、引智、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業教育、宣傳工作和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鄉〔 鎮)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監管全市林業行業安全工作。
(十)受市政府委託,協助管理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寧德市林業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牽頭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負責局機關的計畫生育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外事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二)林政與審批科
檢查督促林業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措施建議,組織起草、審查、審核林業改革與發展和生態建設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林業法制工作,承辦全市林業執法監督工作,協調林業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聽證相關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負責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工作,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按許可權負責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編制的相關工作,並監督執行;依法監督管理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林木;組織、指導、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濕地、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管理全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負責全市林業行政許可工作,依法承辦本級各類林業行政許可;負責建設工程占用徵用林地的審核審批;承辦林木採伐、運輸、經營、加工許可;承辦林業投資、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核審批。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牽頭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負責局機關的計畫生育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外事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二)林政與審批科
檢查督促林業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措施建議,組織起草、審查、審核林業改革與發展和生態建設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林業法制工作,承辦全市林業執法監督工作,協調林業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聽證相關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負責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工作,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按許可權負責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編制的相關工作,並監督執行;依法監督管理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林木;組織、指導、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濕地、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管理全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負責全市林業行政許可工作,依法承辦本級各類林業行政許可;負責建設工程占用徵用林地的審核審批;承辦林木採伐、運輸、經營、加工許可;承辦林業投資、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核審批。
(三)營林科(花卉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市植樹造林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全市林木種苗管理和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鄉村集體林場和其它所有制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學研究、科技體制改革;組織實施林業重大科研攻關項目和實用技術推廣項目;組織實施從業人員技術培訓和產前產中產後技術服務;承擔全市林業質量技術監督和有關野生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建設;組織、協調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工作;管理全市林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地方標準;承擔花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
負責全市林業產業的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和森林資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和林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林業安全生產。
(五)計畫財務科
研究提出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林業發展相關規劃和計畫;參與擬訂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依法徵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按規定編制本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編制本部門決算,提出林業專項轉移支付等資金的預算建議;按許可權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各項資金和局機關、直屬單位資產;按規定承擔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統計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外經、外貿工作。
(六)綠化工作辦公室(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提出全市綠化工作的規劃和目標任務,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開展全民義務植樹、綠色通道、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全市的古樹名木普查建檔、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全市森林防火的監督管理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防火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武警福安森林大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火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八)處理山林糾紛工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處理山林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
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處理縣(市、區)的縣際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案件;協助辦理涉及山林權糾紛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組織、指導、監督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承擔市政府處理山林糾紛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市植樹造林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全市林木種苗管理和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鄉村集體林場和其它所有制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學研究、科技體制改革;組織實施林業重大科研攻關項目和實用技術推廣項目;組織實施從業人員技術培訓和產前產中產後技術服務;承擔全市林業質量技術監督和有關野生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建設;組織、協調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工作;管理全市林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地方標準;承擔花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
負責全市林業產業的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和森林資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和林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林業安全生產。
(五)計畫財務科
研究提出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林業發展相關規劃和計畫;參與擬訂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依法徵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按規定編制本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編制本部門決算,提出林業專項轉移支付等資金的預算建議;按許可權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各項資金和局機關、直屬單位資產;按規定承擔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統計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外經、外貿工作。
(六)綠化工作辦公室(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提出全市綠化工作的規劃和目標任務,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開展全民義務植樹、綠色通道、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全市的古樹名木普查建檔、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全市森林防火的監督管理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防火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武警福安森林大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火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八)處理山林糾紛工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處理山林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
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處理縣(市、區)的縣際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案件;協助辦理涉及山林權糾紛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組織、指導、監督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承擔市政府處理山林糾紛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寧德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名,保留待核銷機關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副處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林政與審批科
營林科
產業發展科
計畫財務科
監察室
綠化辦
防火辦
處糾辦
執法支隊
林場處
規劃隊
種苗站
基金站
資源站
防檢站
動植管站
林權中心
科技推廣中心
林科所
林政與審批科
營林科
產業發展科
計畫財務科
監察室
綠化辦
防火辦
處糾辦
執法支隊
林場處
規劃隊
種苗站
基金站
資源站
防檢站
動植管站
林權中心
科技推廣中心
林科所
領導班子
局長:肖澤敏
俞彥鈴(黨組副書記、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市木材公司工作。
分管部門:市木材公司。
李烈壽(黨組成員、森林公安局長、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行政執法、信訪維穩、平安單位建設工作,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部門:森林公安局,執法支隊。
聯繫單位:市人民檢察院林檢處,市中級人民法院林業庭。
陸立光(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林政審批、森林資源保護、山林糾紛調處、林業規劃設計、法制工作。
分管部門:林政與審批科,處糾辦,規劃隊,資源站。
吳勇(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森林資源培育、林木種苗、花卉行業管理和林業科技推廣工作。
分管部門:營林科(基地辦、花卉辦),綠化辦,種苗站,科技推廣中心。
吳加武(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動植物保護與濕地管理工作。
分管部門:防火辦,防檢站,動植管站。
聯繫單位:武警南平森林支隊。
朱昌祿(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黨總支、效能建設、績效工作、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助分管機關黨建工作。
分管部門:駐局監察室。
吳細香(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森林旅遊工作,協助分管國有林場管理工作。
分管部門:林場處,林權登記中心。
阮桂琴(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機關後勤、群團、老幹部、文明單位建設、產業發展、安全生產和防火與防汛指揮中心大樓籌建工作,協助分管計畫財務、林業基金管理工作。
分管部門:辦公室,產業科(安辦),計財科,林產品交易中心。
局領導分工採用AB角工作制。俞彥鈴與李烈壽AB角,陸立光與吳加武AB角,吳勇與吳細香AB角,朱昌祿與阮桂琴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