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寧德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統計數據時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一年來,寧德市審計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務公開相關要求,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圍繞加強部署落實、加強重點工作、加強信息管理、加強日常監測,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持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歷年累計政府信息712份,其中2020年主動公開檔案15份,包括機構職能類、規範性檔案類、規劃計畫類和其他應主動公開的信息。關注回應社會熱點,開展“文字訪談”、參加市政府訪談節目共5期,民意徵集4期、問卷調查4期,向社會公眾介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捐贈款物)和“六穩”舉措專項審計、重大政策跟蹤審計等審計工作開展情況,經濟責任審計新規、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等制度解讀,以及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監督相關問題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加強與網友互動交流,突出審計亮點,做好輿論引導。並對寧德市海上養殖綜合整治審計情況進行結果公告,並對審計結果公告做出解讀。
(一)加強部署落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我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堅持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科室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由局主要領導主持黨組會、局務會議專題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寧德市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解要求,結合我局的工作職責和年度審計計畫,精心規劃,研議確定《寧德市審計局2020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及任務分工》、《寧德市審計局關於2020年網站互動交流欄目安排》,將具體任務分解落實到各責任科室,明確內容、時限、形式,確保政務公開各項任務及時完成。
(二)加強重點工作,加大政務公開力度。貫徹“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落實“三個加強”。一是加強權力配置信息公開,主動公開依法行使的行政權力和依法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責,本機關工作職能、機構設定等信息。二是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解讀重要信息,尤其是重大政策、審計結果公告,對涉及審計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回應關切,提升審計影響力。三是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執行,及時修訂政務公開各項工作流程或操作辦法,規範政務信息製作、獲取、保存、公開有關流程,對已經施行的公開工作制度,按照“應上網盡上網”的原則,及時通過局網站集中公開。
(三)加強信息管理,提升政務公開質量。一是貫徹落實網路意識形態責任制,加強網站、政務新媒體欄目建設,嚴格信息發布的審核和監督,落實信息發布台賬登記,嚴格信息發布六級審核把關制度,保證公開信息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嚴肅性,發揮“主陣地”作用。二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公開辦《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的規定,改版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規範欄目,確保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三是按照《國務院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轉發<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的函》(國辦公開辦函〔2020〕2號),嚴格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流程和文書格式,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
(四)加強日常監測,確保全全運行。專人負責,對照政務公開考核細則,定期對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定時監測,登錄局網站,巡查政務公開專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看是否出現無法訪問、錯鏈等情況;登錄市電子監察系統,及時了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布、規範等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製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檔案 | 1 | 1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11 | 120047.0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複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2 | 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