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市農委

寧安市農委

寧安市農委,全稱寧安市農業委員會,現稱寧安市農業局。屬政府工作部門。是分管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安市農委
  • 地點:寧安市
  • 詞性:名詞
  • 類型:農委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機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檢查落實情況。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意見;指導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建立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村市場體系,完善科技信息、市場信息體系。
(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制定全市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農業生產指導性計畫,負責對農業重大建設項目、農產品、商品糧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世界銀行項目,名優新產品、綠色食品的立項、論證審批申報工作。制定農業“豐收計畫”、“集團承包”、“沃土培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宣傳貫徹執行有關“三農”的法律法規,制定減輕農民負擔的有關措施,治理三亂。做好農村農民來信上訪,負責全市農作物種子、苗木、農藥、化肥等有關生產資料、監督管理及執法檢查。
(五)綜合指導全市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綜合全市農業、農情、災情、信息,為市委、市政府領導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全市農村抗災、扶貧開發工作。
(六)綜合、協調、指導林業局、水務局、畜牧局、市供銷社、土地局、氣象局和各鄉鎮的有關工作,授權農機總站、水產總站行使行政職能,協調農行、糧食、信用社、電業、物價、龍頭企業等有關涉農方面的工作。
(七)組織實施科教興農,農民培訓、綠色證書培訓、農業生產科技培訓和管理工作,抓好蜂、蠶、果和綠色食品等多種經營工作,組織農技推廣,加強農業服務體系建設,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系列服務。
(八)抓好全市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投入品市場管理,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九)搞好農業系統人事、工資、職稱評定工作;做好黨務、宣傳、群團組織等項工作。加強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抓好乾部隊伍管理和職工隊伍管理。
(十)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一)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發展。
(十二)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職能
負責黨群工作,指導基層黨支部建設;負責文明單位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統戰、民兵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學習培訓、職業道德建設、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職稱評定、人事勞資、文檔管理、安全保衛、會議籌備、後勤保障、接待工作;負責制定基層單位經濟指標並檢查驗收完成情況;負責財務審計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經費收支和世行貸款記帳管理工作。
生產辦公室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種植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情、信息、農業區劃、“豐收計畫”、“集團承包”、“沃土培肥”計畫、科技立項、高科技農業示範園區、新品種實驗示範及推廣普及工作;協同有關單位制定和落實生產計畫,調查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及時掌握髮面全市農業生產進度和自然災害情況;負責全市科普之冬培訓工作,編制全市農業區劃、資源開發保護利用規劃;負責農業區劃內土地、漁業、水域等綜合利用項目的論證管理,負責全市農村產業化、農情、區劃、外經等項工作;負責全市烤菸、甜菜、蔬菜、養蜂、養蠶、瓜果等經濟作物及土特產品的生產、綜合指導和技術推廣工作;制定全市山產品、土特產品等多種經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掌握供銷信息;負責基地示範區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參與多種經營產業的發展,並搞好種植結構的調整,增加農民收入。
綜合辦公室
負責制定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壯大集體經濟的有關政策,綜合指導農村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綜合指導林業、水利、畜牧獸醫、土地、供銷、氣象、農機、水產、鄉鎮等涉農部門的有關工作;負責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主要檔案、報告、典型經驗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負責農口目標管理、綠色證書培訓工作;負責農業科技信息網管理、推廣普及利用工作,指導高科技在農業生產中的推廣套用;指導農業高科技示範區建設;負責收集農業市場經濟信息和農資、農副產品銷售信息,指導農民生產銷售;指導農村經紀人隊伍建設,使其發揮更大作用;負責農業系統年度目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辦公室(市農民負擔管理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有關農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協調農口部門執法工作,開展執法檢查和部門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管理全市種子、農藥、化肥市場,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抓好農業法規宣傳教育普及工作;負責審核農村收費項目標準,研究制定減輕農民負擔的有關政策,依照“二法”、“三條例”等農業法規,開展執法檢查工作;負責農民來信來訪接待工作,維護農村穩定。
經濟合作促進辦公室(項目辦公室)
負責編制實施農業系統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合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定招商、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並監督、協調實施;負責資源調研、謀劃和引進項目、項目推介、項目招商及項目管理等工作。

直屬機構

推廣中心
經管局
種子管理站聯繫人
蠶業站
農廣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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