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市林業局

寧安市林業局,主要負責森林、濕地、野生動物資源、荒漠、各類生態基地 、生態資源保護及開發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安市林業局
  • 職責:貫徹實施國家林業
  • 地區:寧安市
  • 類型:林業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退耕還林工作;擬定全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市政府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年度森林採伐限額、林木採伐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執行;審批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運輸和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林權制度改革;指導、協調解決林權爭議調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編制、審核全市各林場及有林單位森林經營方案;指導、監督全市更新造林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組織全市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和進出口;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征(占)用林業用地、濕地資源的審核工作。
(五)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定全市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負責土地沙化程度和發展趨勢監測,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六)監督檢查全市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定全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按規定擬定林業產業市級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及山區綜合開發。
(七)承擔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維護森林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擬定全市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監督農村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擬定非國有林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撲火、草原撲火及武裝森林警察部隊的防火撲火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森林公安隊伍、裝備建設和綜合管理;指導全市森林資源保衛工作;負責全市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等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
(九)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基金和其它資金;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林業重點建設項目;組織、協調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及重點工程運行監測工作;負責林業項目基地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林業生態管護工程;監督、管理林業工程質量;負責市級林業外資項目和局直屬單位審計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林木種苗工作;依法憑證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運輸等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種質資源進出口、進出省的初審工作;初審天然、人工母樹林、種子園撫育(衛生)伐設計方案,並檢查驗收;負責國家重點保護的天然林木種質資源採集和採伐初審;負責全市林木種苗基地建設及基地變更初審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檢疫工作;負責指導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工作;核發森林植物檢疫證書。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監督檢查林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市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十四)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林業發展,依法維護森林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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