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漢族
- 數量:漢族是寧夏人口中占多數的民族
- 日常食俗:各族人民冬季一般一日兩餐
- 簡介:寧夏漢族人口總數為381萬人
歷史
漢人數量
飲食
日常食俗
歲時食俗
春節 過春節要殺豬、宰羊、打酒,置辦各種“年貨”。要做各種小吃: 炸油餅、丸子、油花花、油顆子,用於紅辣椒磨製辣麵子,泡製茄子乾、梅 豆、蒜苔等乾菜。用當地特產的軟糜子碾米,磨成粉再蒸成糕(吃時用香油 煎一下,蘸糖或蜂蜜吃)。或用糜子麵包上糖,做成“糖角角”(也是用油 煎著吃),也有包入大麻籽餡的(將大麻籽磨碎拌製成的餡),用油一煎, 做成“麻腐角角”。還要搬出秋天裡就做好的酒棗(又稱“醉棗”,是用鮮 棗加蜜汁、白酒密封製成)。總之,年前就準備好了整個春節期間的食物, 並儘可能做成熟食品或半成品,以備從正月初一到十五期間盡情地吃喝玩 樂、走親訪友。
禮儀食俗
寧夏人待人交友都很憨厚豪爽,特別是節假日,家裡來了客人,都要專 備好酒,以酒會友。客人只講究酒喝了多少,喝好了沒有,而不計較有多少 好菜。家庭主婦,往往盡其所能,準備好各種菜餚,如菠菜滾豆腐、薇菜燉 豬肉、羊肉臊子冬粉炒酸菜,用土豆、白菜、蘿蔔粉條、豆腐、紅燒肉做的 “全家福”大燴菜等。待客用的酒大多是本地釀製的濃香型麯酒,清香型白 酒,風格獨特的紅、白拉符玫瑰酒,黃酒,南部山區還有用當地特產“酒谷” 釀製的米酒。席間主人通常殷勤勸酒,自己酒量不行的,甚至還要請幾位有 “海量”的至親陪客,猜拳行令以至通宵達旦,讓客人喝得一醉方休,素有 “客不躺倒,酒桌子不撤掉”的習俗。在豪飲過程中,有時客人還會很直率 地向主婦們要一些家常醃製的黃瓜、辣椒、韭菜、蓮花菜很、蕨菜等小菜調 換口味,有的甚至還會要酸白菜來“淡口”、“爽口”。每當這時,主婦們 會很自豪地端出淋上小磨麻油的各色小菜。
婚俗
一般婚俗
寧夏漢族婚事一般有下列規程:
說媒人多為年長者或人緣關係好者,由男方邀請。男女雙方家長在兒女婚事上最關心的是“水” (指有無狐臭病)、,若水不清,則這門親事萬難成全。70年代前,農家說媳婦還通過媒人了解女方的針線茶飯、家庭階級成份等;70年代以後,此道逐漸不為重視,雙方開始注意經濟條件、道德品行等情況。
試婚舊時還有“試婚”習俗,即男方拿兩瓶酒送到女方家,經過一段日子,若雙方家中平安順利,此婚則成;若有意外禍端,則婚事不成,此俗現已不見。
結忠心即所謂送見面禮,雙方選定某一傳統節日,男方當婚人到女方家裡,由媒人主持,互送信物。
定婚俗稱拴媳婦、挎鎖子。男方拿1 0個大饃饃,兩瓶用紅線拴在一起的酒、一兩件衣服及梳洗化妝用品到女方家裡,在媒人主持下,男方家長用紅線繫上錢(或其他貴重物品)拴在未來兒媳的脖子上,表示已經拴定,不能更改之後,女方設席招待參加定婚儀式的雙方親戚。
行禮又叫抬禮(即送彩禮)。擇定吉日,由媒人陪同男方前往女方家,再送l 0個大饃饃,現金若干(雙方事先已商定好,80年代少則一千、多則數千不等),衣服(或布料)數套以及首飾、戒指、手錶、化妝品等物,並告知女方結婚日期。女方把定婚時所送之酒瓶裝上穀米,退還給男方。二之後,就可領取結婚證。
通信結婚前1 0天(最遲前3天)男方向女方通信,告知聚親時間、聚親人所用屬相和所避的屬相及其他有關事宜,並送兩方肉、兩瓶酒、一付大饃饃(1 0個)等禮物。與此同時,男方還要帶酒去請上姑舅和通知其它親友。
添箱出嫁前一天,女方家也過喜事待客,叫添箱。所送禮物,過去多為衣服、鞋襪、梳洗化妝品之類,東家以“長面”招待親朋莊鄰。80年代後,送錢的多起來,東家也設宴席。
出價娶親俗有“姨不娶,姑不送,大尾巴姐姐全不用”之說;決定娶親的人講究用相及避相。啟程0,新娘要“開臉”(用紅線絞拔面部汗毛);男方送上馬衣裳和離娘錢等物。70年代前,陪嫁品一般是一對紅箱子,現在則改為皮箱或家具,不管陪嫁品多少,壓箱娃娃必不可少。在農村,新娘多騎驢或坐畜力車,現多改為坐手扶拖拉機或大、小汽車。過去騎驢,坐架子車時,還有拉馬娃娃,現拉馬娃娃的角色由司機所替代。臨行前,新娘子必須痛哭一場。娶親上路時,遇見樹木、牆壁、石頭等突出物得貼上預先準備好的紅紙條(上寫“花紅蓋子”、“大吉大利”),意為逢凶化吉、遇難呈祥。
婚禮聚親進門後,在歡迎的鞭炮聲中新郎為新娘戴花並拜天地後,陪新娘步入洞房,然後與親友分搶床上的核桃、棗兒、花生(俗叫1鋪床)等物。娘家人(尊客)至男方家後,先吃“下馬飯”,飯後,請到親戚或莊間人家,俗叫“安站”,稍作休息,典禮開始後,又請吃酒席的娘家人赴正宴,敬酒勸席,熱情招待一番。結婚典禮一般安排在院子裡進行(俗稱拜天地),由司儀主持,在一片鞭炮聲中,新郎新娘入場,按先戶外親戚、後戶內親戚的輩份大小一一鞠躬拜謝,最後新郎新娘互拜。被拜謝的親戚或給新人掛紅,或送喜洋(80年代前一般送喜洋5角或l元,現在少則5元、元,多則上百元)。
揭碗典禮結束後,新娘要到廚房去揭碗。案板上事先放好3個扣著的碗,分清是清水碗、濁水碗、棗兒花生碗。清水碗表示聰明賢惠,棗兒花生碗表示有兒有女,濁水碗表示糊塗不孝(現部分地區將濁水碗改為鑰匙碗,以表示女方為家庭主事人)。
沖門典禮結束後,洞房門早被姐夫、妹夫及村中年輕人把守住,新郎與新娘要想入洞房,非奮力衝撞而不能入,娘家也為新娘著急,竭盡全力幫助新娘破門,以顯示娘家人的勢力。
宴席以豬肉為主.輔以牛羊肉、雞魚肉及各種素菜。尊客和喜客(祝賀恭喜者)入席後,先端上乾果碟子、油餅子、茶水、白糖等,叫傳茶;然後才擺上正席。正席大多為1 0碗(另有6碟或8碟冷盤),邊吃萊、邊喝酒,划拳行令(原來為先喝酒後吃席,現多為先吃席後喝酒)。席座上有上下之分,上席一般為長輩或鄉村領導,下席為晚輩、年少者;爺孫可同桌,但舅甥、叔侄不同入一席。宴席上還常有這樣的習俗,送親人有意偷拿席間的小酒杯,東家得端上酒盤或若干錢下話往回贖。
鬧洞房俗稱耍床。多為平輩的年青人參與,讓新娘吸菸、新郎點火,新郎新娘同咬一個果子等,現耍床花樣增多,如讓新郎新娘介紹戀愛經過,唱歌或吃過橋煙、七竅煙、倒掛火車等。如不從就讓新郎新娘吃盡苦頭。
回門婚後第1 0天,新郎攜新娘回娘家。若路遠或農忙,也有等到逢年過節時才回門的。新郎除拜見岳父母外,對其他娘家大輩親戚也要探望。寧夏各地婚俗大同小異。隨著社會的發展,集體婚禮、旅遊結婚等新的形式正在普及。
舊時婚俗
童養媳舊時民間疾苦,天災匪禍連年,有因家境貧寒、子女繁多無法養育者,為女包辦訂婚,並提前數年遣送到婆家(多為小康人家)當小媳婦。飽受歧視凌辱。童養媳多與其婿年差較大,一般在十四歲左右即被迫“戴頭”。成婚時不舉行任何儀式,僅由一老媽子挽髮髻。常因早婚與積勞成疾而夭亡。
等郎媳貧家將數歲女孩賣給小康以上之家打雜,如該家主婦生一男孩,即為其夫,如主婦不生男孩,則須一直等待,名日:“等郎媳”。
換頭親兩家均貧,無力為子女成婚,或一方智力不佳,生理不健,難於娶媳,商定雙方姊妹兄弟互換成婚。嫁妝極微,酒席甚簡。此類婚姻多因父母包辦,年齡懸殊而致婚後不睦。
姑表親兩姑舅子女相互成婚,所謂“親加親”。此類婚配,全由父母為鞏固其親戚關係而包辦決定,故多無夫妻恩愛,因近親血統關係,其所生子女也常低能弱智或不健全。
招贅女家無子養老、無人嗣繼香火,男家弟兄多,但家貧無力娶媳,女方招男上門成婚,婚事多由女方操辦。婚後所生長子,須從女家姓氏,並為之頂門立戶。
以夫養夫夫妻婚配,已生子女,其夫低能孱懦,無法養家活口,而傳統的綱常倫理又不許離棄。於是請本族中長老出面,向夫妻雙方說明關節,為其妻再招一新夫,由新夫養家,舊夫坐食,是為“以夫養夫”。
叔嫂親弟娶亡兄之妻或兄娶亡弟之妻。此前所生子女,皆以父稱呼。此類婚姻,多由族親撮合,以防家庭破裂,子女無人照應。
納妾和姊妹妻舊時,紳士、富商或地方豪強等輩,除原配夫人外,常納妾為“偏房,有的甚至討幾房“姨太太”。其中以原配夫人之胞妹為“偏房”者,稱為“姊妹妻”。偏房和正房常因丈夫親此疏彼而矛盾重重造成慘劇。也有因原配夫人不生育而續娶一妻為“填房”者。凡此種種,中華人民共和國 立後,《婚姻法)已明令禁止。
指腹為婚雙方妻子均已懷孕,則飲酒訂盟:如所生者為一男一女即定婚事,此俗今已破除。
賣媳婦舊時婦女喪夫,須終生“守節”。欲改嫁,先要求得公婆同意。嫁於誰,既不由己,亦不由娘家。全憑婆家宗族中主事人定奪。往往以高於普通婚事數倍的“身價”強行賣出,有時數家爭賣,動武搶奪,釀成慘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