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聯合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婦聯成立於1950年9月,內部機構設有辦公室、組織聯絡部、宣傳部、城鄉工作部、維護婦女權益工作部、兒童工作部6個職能部(室)和機關黨委、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下設婦女兒童服務中心、外援項目辦公室兩個事業單位,現有工作人員6人,全區有市級婦聯4個,縣(市、區)級婦聯23個,鄉鎮婦聯335個,農村婦代會組織2585個,機關事業單位婦委會518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聯合會
  • 成立於:1950年9月
  • 工作人員:6人
  • 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
  • 地區:銀川
  • 簡稱:寧夏婦聯
  • 活動:五好文明家庭
  • 民族:回族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婦聯領導對重點工作進行調研、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及文稿;承辦文電處理、秘書事物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內外賓的接待和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
組織聯絡部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婦女幹部的培養、推薦、選拔、培訓等工作;負責婦聯組織建設,聯繫、指導各行業婦女組織;負責實施婦聯繫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婦聯與各行業婦女代表人士的聯誼工作。
宣傳部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傳婦女和婦聯工作;調查研究全區婦女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婦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和實施“五好文明家庭”創建和家庭文化建設;組織三八紅旗手(集體)的評選表彰工作。
婦女發展部
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開發婦女人力資源;指導全區婦聯組織搞好婦女文化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婦女的文化科技素質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能力;開展社區婦女工作,促進婦女廣泛平等就業;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扶貧、西部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促進農村婦女依靠科技致富;指導各地婦聯開展“雙學雙比”、“巾幗建功”活動。
維護婦女權益工作部
負責處理日常民眾來信來訪,接受各種渠道婦女投訴,參與對重大典型信訪案件專項調查,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會服務;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實施工作;指導、推動地市級婦聯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
兒童工作部
貫徹和實施《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開展女童工作、促進女童發展;指導婦聯繫統自辦園所及兒童活動陣地的工作;負責親職教育工作的協調與服務;參與推進校外教育,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和紀檢工作。
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為自治區婦女聯合會所屬不定級別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各類有益婦女兒童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動;承擔婦女文化知識及技能培訓;開展婦女兒童心理、衛生保健、親職教育、法律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工作,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負責組織婦女兒童等社會團體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完成自治區婦聯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現任領導

馬文娟:自治區婦聯黨組書記,主席,主持自治區婦聯全面工作。
高鵬:自治區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
李詠梅:自治區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分管組織聯絡部、發展部。
郝曉紅:自治區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分管家庭和兒童部、寧夏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馬 英:自治區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分管宣傳部、婦兒工委辦公室。
常 虹:自治區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掛職)。分管權益部。
孫 淼自治區婦聯副主席(兼職)。
楊 玲自治區婦聯副主席(兼職)。
趙耐香自治區婦聯副主席(兼職)。
王 立自治區婦聯副廳級巡視員。
為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高效有序運轉,領導班子成員實行AB崗工作制。高鵬同志與郝曉紅同志實行AB崗、李詠梅同志與馬英同志實行AB崗、常虹同志與王立同志實行AB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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