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是全國地震活動頻繁、災害嚴重的省區之一。自治區黨委、政府歷來重視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各有關部門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防震減災的決策,認真落實措施,加強防範,使我區防震減災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
- 外文名:ningxia
- 發布單位:82802
- 發布文號:寧政發[2001]66號
- 發布日期:2001-06-26
【生效日期】2001-06-2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
(寧政發〔2001〕66號2001年6月26日)
固原行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我區是全國地震活動頻繁、災害嚴重的省區之一。自治區黨委、政府歷來重視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各有關部門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防震減災的決策,認真落實措施,加強防範,使我區防震減災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有些地方對防震減災工作重視不夠,工作體系不健全;防震減災投入較少,防震減災的基礎建設相對落後,防震減災能力與社會需求不相適應;重點地區有的工程抗震能力較弱,存在不少震災隱患;民眾防震減災意識比較淡薄,缺乏對地震科學知識的了解;地震應急快速反應系統尚未建立,反應能力有待提高等。為了有效克服和解決這些問題,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14號)精神,現就加強我區防震減災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我區是全國地震活動頻繁、災害嚴重的省區之一。自治區黨委、政府歷來重視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各有關部門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防震減災的決策,認真落實措施,加強防範,使我區防震減災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有些地方對防震減災工作重視不夠,工作體系不健全;防震減災投入較少,防震減災的基礎建設相對落後,防震減災能力與社會需求不相適應;重點地區有的工程抗震能力較弱,存在不少震災隱患;民眾防震減災意識比較淡薄,缺乏對地震科學知識的了解;地震應急快速反應系統尚未建立,反應能力有待提高等。為了有效克服和解決這些問題,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14號)精神,現就加強我區防震減災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提高防震減災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防震減災事業是一項特殊的社會公益事業,關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政府要以對黨和人民、對歷史負責的態度,從保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把防震減災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切實抓緊抓好。要把防震減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防震減災組織領導系統,加強統一領導,明確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加強督促檢查,立足於防大震、救大災,及時研究解決防震減災工作存在的問題。一旦發生破壞性地震,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啟動指揮體系,統一指揮,協調、有序、高效地進行救災、減災工作。要認真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防震減災規劃》,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畫和長遠規劃。在制定基本建設、科技發展和專項計畫時,要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必需的投入,穩定地震工作機構,加強對防震減災隊伍的培養和建設,促進防震減災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全面認真地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做好防震減災執法監督檢查;加快制定有關配套法規、規章,確保防震減災“一法一例”的有效實施。
二、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提高地震預報水平。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和環境,提高地震監測預報水平。要科學規劃,增加投入,加快地震台網、信息網路與分析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更新改造,適當增加台網密度,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武裝監測台網,努力從整體上提高我區地震監測能力,力爭使我區地震監測預報達到全國先進水平。加強地震科學研究,努力提高地震短期和臨震預報的水平。要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健全民眾性地震測報網路,進一步發揮群測群防在我區防震減災尤其是地震短期和臨震預報中的作用。繼續加強同鄰省區及地區間的地震科技合作與交流,互相促進,不斷提高我區的地震監測預報水平。
三、積極採取措施,切實提高地震應急能力。提高地震應急能力是有效減災的重要措施。各級政府和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制定和完善地震應急預案,全面落實和監督檢查各項地震應急救災措施,切實做到有備無患。重視加強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自治區建立抗震救災指揮部,自治區地震局為其辦事機構。自治區及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固原地區在“十五”期間要建成防震減災應急指揮中心,地震重點地區的縣(區)要建設防震減災應急指揮值班室,配備完善的技術系統和支持軟體,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保證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後,能夠立即運轉,及時有效地指揮地震應急與救災。在地震應急工作的各個環節上,要實行行政首行負責制,層層落實目標責任。重點地區每年組織一次地震應急模擬演練,檢測應急反應能力。各地要建立信息快速傳遞通道,建立健全地震災情速報網路,對災情速報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災情信息的準確性。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系統。認真落實救災物資儲備專項資金,建立物資調集、運輸有關制度,增強緊急救援能力和實效。組建緊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救助技術支持系統建設。為提高大震應急救援能力,按照“一隊多用、專兼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組建一支以消防、公安、武警、駐軍為主的緊急救援隊伍,進行專門培訓,明確職責和任務,做到反應迅速、機動性高和突擊力強,一旦發生破壞性地震能及時趕赴災區開展有效的救援工作。
四、抓好抗震設防工作,提高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的綜合抗震能力。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抗震設防工作的管理,搞好城市總體規劃與防震減災規劃的相互協調,深化城市規劃中關於抗震設防的內容,切實加強規劃管理,保證規劃有效實施。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等重要經濟開發區,要開展地震活動斷層的探測研究工作,為城市規劃和重大工程建設的選址和抗震設防提供決策依據。加強對工程抗震新技術、新材料和新結構體系研究與工程震害的分析,不斷提高抗震技術水平和抗震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的規定,建設工程必須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範進行抗震設計。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確定抗震設防要求。各級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抗震設防要求審批制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嚴格審批程式,並按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要依法強化監督管理,把抗震設防內容作為設計審查和施工質量監督的重要內容,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切實把好質量關,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範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對工程的抗震設防質量負終身責任。抗震加固是提高現有工程抗震設防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現有工程的抗震鑑定與加固工作。對重大建設工程、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以及有重大文物價值的建(構)築物,未採取抗震設防措施的,要抓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鑑定,並限期採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五、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震減災意識。加強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對有效減災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要針對部分民眾缺乏地震常識,防震減災意識淡薄的現狀,按照“積極、慎重、科學、有效”的原則,深入持久地普及宣傳防震減災科學知識。各級領導幹部首先要提高防震減災意識,要利用各種媒體開展宣傳教育,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幫助民眾掌握防震、避震、自救和互救的知識及技能,提高民眾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鑑別地震謠言的能力,防震減災宣傳要注意把握分寸,避免在社會上造成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