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城縣教育局

寧城縣教育局

寧城縣教育局(Ningcheng County Education Bureau)是寧城縣人民政府的下屬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城縣教育局
  • 外文名:Ningcheng County Education Bureau
  • 辦公地址:寧城縣政府綜合大樓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方案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縣屬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協調解決教育工作重大問題。
(二)負責指導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評估標準,推進中國小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課程建設,組織中國小地方課程教材選用審定工作。實施素質教育,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
(三)統籌管理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民辦教育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及教師隊伍建設等教育教學工作。參與指導職工教育、社區教育、農牧民教育、終身教育工作。
(四)負責指導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擬定全縣民族教育發展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民族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學校教材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
(五)負責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指導工作。依法對鄉鎮(街道)貫徹落實教育方針政策、專項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導,對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測。
(六)負責對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使用管理制度和辦法。統籌負責教育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對全縣教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指導並組織開展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
(七)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和意識形態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統一戰線和群團組織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與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人才工作。指導全縣教師、校長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教師招聘、崗位聘任管理、職稱評審、教師培訓、教師表獎、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
(九)統籌管理指導全縣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十)指導全縣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統籌推進全縣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及安全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赤峰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漢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工作的規範化建設;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四)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會議組織、檔案起草和處理、機要保密、文秘檔案、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老幹部、計畫生育等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貫徹黨委的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完成上級有關部門所布置的工作任務;起草、呈報、下發黨委工作計畫、總結、決議、決定等檔案;為基層服務,調查研究,掌握情況,為領導決策發揮參謀作用,搞好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工作;做好黨員管理、黨的組織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指導所屬黨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人事股
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師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幹部的選拔、培養、考核、任免和管理;統籌制定全縣教育幹部培訓規劃,組織實施校長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招聘、考錄畢業生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員的表獎、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特級教師的評定推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員調動、工資審核、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教育系統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以及技術工人的職業資格鑑定、考評申報工作。
計財股
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的規劃、計畫和統計工作;負責對全縣教育專項經費和其它教育經費的管理;對全縣教育項目進行管理、檢查和指導;負責全縣教育收費情況和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及教育系統各單位財務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教育局機關財務進行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基礎建設和教育裝備等的計畫、預、決算和指導、監督;負責教育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有關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的監測。
基礎教育股
負責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特殊教育),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指導和實施基礎教育改革及德育工作與團隊工作;制定全縣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和措施;負責中國小校管理,制定學校管理的標準和有關措施;負責全縣特殊教育的規劃、管理和指導;負責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招生及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基礎教育的評估標準及評估指導工作;按上級有關規定,負責中國小教材和教輔用書的使用管理;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導民辦(普通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規劃、綜合管理,並協調全縣職業技術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落實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統籌管理民辦教育辦學工作,指導民辦教育舉辦各類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按上級有關規定,負責職業教育教材和教輔用書的使用、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對職業學校、民辦教育、成人教育學校的檢查、指導和評估;規劃、協調並指導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和成人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農牧民文化、技術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的擬定、教學計畫的實施、專業課程設定的統籌和學校布局調整指導工作;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的發放和驗印工作;負責招生廣告的備案工作;負責全縣涉外教育的管理與監督。
民族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民族教育工作,統籌和指導民族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貫徹有關民族教育的方針政策;協調製定有關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和評估標準。負責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經費使用、師資培訓;負責對民族學校學制、教學計畫的制定,課程、教材、教學大綱的確定和使用的指導;協助計畫財務科,負責民族學校的基建項目的確立和落實;負責民族學校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發放等工作。
體衛藝有教育股
統籌規劃和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及幼兒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規劃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貫徹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幼稚園管理條例》、《幼稚園工作規程》和《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等法規檔案;規劃指導有關體育、衛生、藝術、幼兒及國防教育學科的師資培訓工作,組織指導體育、衛生、藝術、幼兒教育科學研究;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國小培養體育後備人才的課餘訓練,協調指導體育後備人才試點學校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有關工作;組織全縣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組織參加市、區和全國性學生體育與藝術競賽;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幼兒教育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縣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制定改善學生體質的有關措施,對全縣學校公共衛生及學生常見病進行監控;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高中學生軍訓工作。
後勤管理辦公室
承擔全縣中國小校後勤保障與管理工作。制定全縣中國小校後勤發展規劃,制定學生食堂、宿舍、校園環境與文化建設等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中國小“生產勞動實踐基地”和“寄宿制中國小蔬菜基地”建設。組織協調校方責任險的投標、理賠工作和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招生考試辦公室
貫徹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負責組織全縣的大中專的考生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組織高中學業水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各類成人考試自學考試、教心學考試、“3+2”五年高職招生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督導室
監督檢查下級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其他有關事項;評估地方和學校的辦學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反映下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對教育工作的重點、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同級和上級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安監辦
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指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安全責任狀的簽訂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負責檢查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傷害事故;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監督學校開展安全保全工作;協調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和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治安協警大隊執勤巡邏工作。
關工委
負責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積極探索總結推廣學校教育與親職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經驗,辦好家長學校,提高親職教育水平;開展讀書徵文、知識競賽和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負責對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結合法制教育,不斷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質。關注“留守兒童”,關心弱勢群體,關心他們的學習和生活。開展助學、助殘、助困等活動;辦好家長學校,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親職教育觀念,了解學生的心理、生理髮展特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指導家長為孩子的成長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定期組織家長學校教師培訓和專題研討活動,不斷提高家長學校教師的素質、科研能力、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
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教育系統教職工廉政建設和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教育系統各單位行風建設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教育系統各單位教職工違法違紀案件,負責督辦來信來訪及相關案件的查處工作;對教育系統各單位的招生、人員調動、職稱評聘、基建維修項目、收費、補課辦班、教輔資料和社會關注的涉及教育熱點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及查處違規行為。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落實中央、自治區、市制定的各項學生資助政策措施; 負責高校學生的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認定、簽訂、初審、發放、催收、償還等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助學金、免學費的發放管理、監督及相關月報工作;組織協調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組織各類學校建立貧困生檔案,收集掌握貧困生信息;負責社會團體、個人對全縣教育系統資助情況的組織協調及統計工作,多渠道籌措資金,組織和發動社會各界仕人志士、有關部門增加對教育貧困生的資助工作。
審計室
負責全縣學校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和各項非稅收入管理和使用監督工作;負責專項教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工作;負責對學校固定資產和維修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學校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學校工作人員執行財經法規、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監督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執行情況。

現任領導

局長:尹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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