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城縣司法局

寧城縣司法局

司法局是縣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擔負著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為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服務,為保護人民民主權利服務,為國家的長治久安服務的職責。承擔著為經濟建設、民主與法制建設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的職能;深化深入普及法律常識,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的職能;強化管理基層基礎工作的職能;強化對法律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的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城縣司法局
  • 地區:寧城縣
  • 職責:研究制訂寧城縣司法行政工作政策
  • 隸屬: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決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審查縣級河庫管理保護有關方案、編制和修訂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擬定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擬定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法律顧問、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承擔縣法律專家庫、縣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組織、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九、規劃、實施全縣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
十、承擔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本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司法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分設8個股室,
辦公室
研究制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工作;承辦會議組織,檔案起草和機關文秘督查、檔案、統計、機要、信息、信訪、保密、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
計財裝備股
編制局機關行政經費預、決算和專項經費、基建投資及裝備計畫;負責管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服裝、車輛、通訊器材等物資裝備;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政工股
負責局黨總支的日常工作和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警務警銜管理評授方面的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群團組織、計畫生育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制訂全縣司法行政幹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法制股
負責對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及政策法律法規、法學理論的研究;承辦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制建設,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執法監督。
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訂全縣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日常性的法制宣傳和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以及專項法制宣傳工作;指導全縣公務員學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檢查、指導全縣普法、依法治縣日常工作;指導全縣法學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律函招生,協助做好考務工作。
公證律師管理股
制訂全縣公證、律師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律師、公證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培訓、獎懲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年檢、註冊方面的工作;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工作。協助市局組織國家司法考試。
法律援助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組織律師、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等機構的法律援助工作。
基層工作管理股
制訂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基層的執行情況;指導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148”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和社會矛盾排查治理工作;審核全縣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撤消;負責全縣基層法律服務所年檢和法律服務工作者註冊、執業資格考試、審核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檢查、指導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包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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