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教育體育局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國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09〕97號)精神,設定寧國市教育體育局。市教育體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體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國市教育體育局
  • 所屬地區:寧國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黨政辦公室,人事監察科,計畫財務科,普通教育科,體育科,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市教育、體育發展戰略和教育、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各級各類學校對黨和國家教育、體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
(二)研究擬訂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實施教育、體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規劃管理社會力量辦學、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實施課程計畫、課程改革,加強教材建設。
(四)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協調全市體育競賽、競技活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組織重大體育競賽;研究擬訂體育經濟政策,發展體育市場。
(五)管理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制教育、體育經費預決算;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教育、體育援助及教育、體育貸款等;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體育收費項目、標準和教育、體育基建投資計畫。
(六)負責所屬學校和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所屬學校和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行風建設;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主管全市的教育、體育工作者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等認定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學校教師、管理人員和體育工作者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所屬學校和單位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八)管理全市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
(九)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開展國語測試工作。
(十)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教育、體育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管理。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教育體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

研究制定辦公室工作計畫;協助黨委做好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保衛、機要、文書、公章的管理;參與局機關政務;接待人民來信來訪;開展對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政策的調研;編寫教育體育信息,加強對外宣傳工作;草擬有關檔案和會議文字,辦理機關文書資料傳閱、文字材料列印、派車等機關事務。

人事監察科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局黨委、紀委抓好勤政廉政建設;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和階段性工作安排;參與查處所屬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職工嚴重違反黨紀、政紀案件,行使對幹部考核、使用和招生、調配、職改等工作的監察;協助有關部門核定教育體育事業編制,負責本局管理許可權內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考評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工作,辦理師訓、乾訓、工資、福利、檔案管理、教師職評工作;受理黨員幹部重要申訴、檢舉、控告,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計畫;教育體育基本建設;教育體育經費預決算;教育體育財務管理監督、審計,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統計;教育體育收費管理;教育體育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普通教育科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中國小布局調整;審核校園規劃、學制和規模,以及中國小教學用書征訂、課程設定和招生範圍;組織全市普高招生、市區中國小劃片招生工作;檢查指導全市中國小德育、衛生、軍訓、國防、健康、安全、普法教育和學校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工作,以及全市特殊教育、幼兒教育、中國小科普活動和文藝活動等;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普九”數據的統計工作,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全市中國小“三好生”和“優學生幹部”的評選工作,全市中國小愛國主義讀書教育活動的組織工作。

體育科

宣傳、執行國家體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組織開展全市民眾體育活動,協助、指導各部門、單位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的指導,組織全市中國小田徑運動會和單項體育比賽;努力提高競技運動水平,培養體育人才,規劃、調整市業餘體育項目布局,突出“輸送戰略”努力形成傳統優勢項目;依法加強體育市場管理,促進體育彩票銷售;加強市體育中心日常管理、維護,對體育中心承包單位進行監管;貫徹、落實上級檔案精神,要求和任務。健身活動站點設立審批;其他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體育經營項目為內容的體育經營的審批(從事以武術、散打、拳擊、跆拳道、摩托艇、機車、汽車等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體育項目為內容的體育經營);開辦武術學校和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審批;二、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審批;二、三級裁判員審批;體育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承擔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民辦教育辦學機構的審批;利用網際網路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的審批。

人員編制

市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19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總數的10%以內控制使用)。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黨委(紀檢書記)1名,系統工會主席1名,教育督導室領導按有關規定執行;正、副科長(主任)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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