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南縣農業農村局是寧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寧南縣農業農村局掛寧南縣蠶桑菸草工作辦公室牌子。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南縣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寧南縣政務中心1棟6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草擬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草原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省、州、縣關於“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監督管理。
(六)承擔全縣蠶桑、菸草種植項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蠶桑、菸草種植髮展政策和規劃,種植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縣蠶桑、菸草種植標準化生產、種苗繁育體系建設和種植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蠶桑、菸草種植信息監測和形勢分析。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負責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的開發、引進、示範和推廣,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技術改造,指導農村機電灌溉、機耕道建設。負責農業機械相關監督管理,承擔農業機械化使用安全監管職責。
(九)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十)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監督實施。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蠶種、飼草良種、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肥料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二)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農田建設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縣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十四)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五)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七)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協調工作,負責處理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改經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發改經信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相關工作。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相關工作。
(3)縣發改經信局負責全縣菸草工作發展相關工作。
(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菸草種植管理等相關工作。
(5)縣發改經信局負責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2、與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會同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縣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情日常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險情信息;組織、指導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必要時,縣農業農村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和人事股)。負責處理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正常運轉,承擔政務、事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考評、辦文、辦會、後勤保障等工作。牽頭目標管理、應急管理工作。牽頭制定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新聞發布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宣傳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與聽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牽頭協調系統與農業行業安全生產。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單位黨員黨費收繳管理、黨員信息採集、整理和統計黨員組織關係轉接、整理等工作。單位幹部和單位後備幹部的考核、考察、培養和培訓的方案擬定、資料收集和檔案整理。負責單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民主評議工作。負責召開黨建例會,落實會議通知、材料準備等工作。負責擬定黨建工作計畫、工作安排、總結。
(二)農作物股(農業機械推廣股)。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承擔種子(種苗)審批和肥料、農藥登記及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承辦縣內和進出境植物檢疫的有關事宜。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事宜。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生產發展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經濟作物生產;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產品結構調整、質量改進、效益提高以及貯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收集、分析和發布經濟作物產品產銷動態。參與經濟作物品種審定。承辦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動物物種資源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承辦外來物種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參與制訂農業機械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對確定推廣的農業機械進行試驗、考核、示範。負責農業機械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三品一標”農產品的認證及證後監管工作。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組織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行業指導。組織擬定農業產業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
(三)養殖業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擬訂養殖業發展戰略和近期及中長期生產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養殖業經濟發展的規劃、指導產業化經營。指導畜牧業區域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配置、規模養殖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奶畜飼養及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指導畜禽產品產銷銜接、加工及流通工作。負責養殖業項目申報與管理工作。負責養殖業生產統計及信息工作。承擔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綜合協調工作。擬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預測、預警工作。擬定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畜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擬訂動物疫病防治、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計畫,組織指導動物疫病防疫和檢疫監督執法工作。組織制定、實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方案。組織動物疫情調查、分析、評估、信息報告等疫情管理工作。承擔縣防治重大疫病指揮機構日常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獸醫機構和隊伍建設規劃,協調官方獸醫、動物診療機構、獸醫執業人員的資格認定與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獸醫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飼草飼料行業巨觀指導和監督管理;擬定全縣飼料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飼料產品使用違禁添加物。負責監督實施國家及省飼草飼料行業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負責飼草飼料行業項目申報與管理、科技推廣與科技培訓工作;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牧草種子、商品草的生產、經營行政許可審核及抽樣、檢測工作。負責飼料、飼草和秸稈資源普查、開發利用及保護工作。負責飼料行業協會的管理和指導。組織開展漁業執法和漁政管理工作。指導水產養殖品種結構調整、健康養殖、漁業標準化。組織指導水產動物防檢疫、養殖病害防控、水生生物保護區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漁業安全生產與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漁業資源增殖工作。負責全縣水產行業統計調查與漁業信息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四)菸草股。承擔全縣菸草種植項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菸草種植髮展政策和規劃,種植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縣菸草種植標準化生產、種苗繁育體系建設和種植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菸草種植信息監測和形勢分析。組織菸草發展區劃工作,指導菸草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特色產業和園區建設。承擔菸草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五)蠶桑股(特色產業和農業園區股)。承擔全縣蠶桑種植項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蠶桑種植髮展政策和規劃,種植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縣蠶桑種植標準化生產、種苗繁育體系建設和種植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蠶桑種植信息監測和形勢分析。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蠶桑發展區劃工作,指導蠶桑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特色產業和園區建設。承擔蠶桑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六)農田建設管理股。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
(七)農村改革發展股(行政審批股)。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村、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承擔執法監督工作,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農業農村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
(八)計畫財務股。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和農業開發的相關工作。參與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執行農村金融、農業保險政策。指導、監督系統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下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江濃華
分工:主持農業農村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秦偉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黨務、黨建、機關作風建設、法治建設、機構人事;負責養殖業(水產)發展,動物衛生監督,動物疫病防控,養殖業環保等工作;統籌菜籃子工程;負責政務服務、政務公開、行政審批、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禁毒、宣傳與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城市黨建、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信息報送;新冠肺炎防控以及其它臨時交辦工作。分管養殖業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綜合人事股、行政審批股,農業法制宣傳教育中心。指導工作對應事業站所,協調推進分管工作。聯繫長運、金沙、幸福牧業和三和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傳海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種植業,糧食安全、菜籃子工程(種植業部分)、農業機械化、農業新技術推廣和技術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食品、藥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三品一標”申報與管理、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品牌培育與保護;負責農田建設、農村基礎設施、農村宅基地管理;負責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農村改革、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與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村人才、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負責愛滋病防治、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第三產業(農業服務業工作)、教育保障、遷復建項目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全面深化改革、控輟保學、“學前學會國語”行動、農民工管理等目標考核工作,以及臨時交辦工作。分管農作物股、農田建設管理股、農村改革發展股。指導工作對應事業站所,協調推進分管工作。聯繫寧南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協會、寧南縣農機化發展有限公司;聯繫全縣種植農場、種植大戶。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應品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蠶業產業、特色產業和農業園區建設工作;統籌協調蠶桑、畜牧業、烤菸、糧食生產、果蔬等產業園區規劃儲備、申報、建設管理;負責鄉村特色產業、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農產品會展等;負責依法治縣、信訪維穩(平安建設)、普法、招商引資、民營經濟發展等目標考核工作,以及臨時交辦工作。分管蠶桑股(特色產業和農業園區股)、縣蠶業產業發展中心。指導工作對應事業站所,協調推進分管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彭子銘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發展政策擬定、執行等工作,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項目儲備、規劃、立項、申報、資金安排、使用、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處理縣委農辦日常事務,統籌推進農業農村改革工作;負責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負責鄉村振興、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鄉村治理、農民承包地、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負責統籌全局目標考核工作;負責財務、後勤、檔案管理、信息報送、保密、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統籌協調公共機構節能、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及財政、社會保障、醫療保障、“一卡通”和“明目行動”、項目建設、緊急信息報送等目標考核工作,以及臨時交辦工作。分管計畫財務股、辦公室、縣委農辦秘書室、縣鄉村振興辦、農經站。指導工作對應事業站所,協調推進分管工作。
副局長:鄧正權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菸葉產業、川煙消費引導;負責移民(除移民土地整理外)工作;負責愛國衛生、計畫生育、殘疾人等目標考核工作,以及臨時交辦工作。分管菸草股。指導工作對應事業站所,協調推進分管工作。
副局長:范華僑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
黨組成員、農村改革發展股(行政審批股)股長、種子站長:何暢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農村改革發展股(行政審批股)、種子站工作;負責農村人居環境、農村能源建設、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目標考核工作;協助政務服務、政務公開以及臨時交辦工作。分管縣農村人居環境和能源發展中心。指導工作對應事業站所,協調推進分管工作。
縣蠶業產業發展中心副主任:李德富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專職負責蠶業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火、防汛、地質災害等)、森林草原防滅火、軍人事務、國防工作;負責民族宗教、統戰等目標考核工作;協助新冠肺炎防控以及臨時交辦工作。
現代農業產業發展中心主任:肖克智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統籌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監測分析;負責農業農村統計、信息體系(智慧農業)建設、農業保險等工作;負責河湖長制和十年禁漁工作,負責救助幫扶(社會救助、黨建幫扶、產業扶貧、技術扶貧、結對幫扶、縣外幫扶)、以購代捐工作;負責工、青、婦、老幹部工作;負責脫貧攻堅後服、經濟社會發展指標統計、第一產業增加值增長、第二產業增加值增長(建築業)、群團等目標考核工作,以及臨時交辦工作。
辦公地址
寧南縣政務中心1棟6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