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南縣應急管理局

寧南縣應急管理局

寧南縣應急管理局是四川省涼山州寧南縣人民政府下屬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南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寧南縣政務中心二棟6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國家、省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省、州、縣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照規定管理、分配中央、省、州、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州應急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州在縣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經信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縣應急管理局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縣應急管理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縣級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2.在自然災害防治和救援方面的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縣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森業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縣內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洪水乾旱災害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情日常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險情信息;組織、指導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農地、牧場和牧民定居點火災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5)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草原火災初發火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6)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3.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改經信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改經信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撰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承擔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
(二)應急救援管理股。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依法統一發布災情。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省、州、縣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縣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州、縣下撥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和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並實施應急救援裝備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三)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股(行政審批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登記。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開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非煤礦山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監督指導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管理、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組織相關行業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監督指導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承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負責受理和辦理州、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四)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承擔寧南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領導分工

馬興樹(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縣安委辦、縣應急委辦、縣減災委辦及縣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縣安委辦、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多合一綜合專班)、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股室: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多合一綜合專班)、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辦公室。
韓友才(局黨委委員、防震減災服務中心主任):分管防震減災、移民連心工程、群團工作(含婦、工、青、老幹部)、農村房屋隱患排查及改造工作。分管:群團工作(含婦、工、青、老幹部)、食品藥品安全(質量強縣)、全民科學素質綱要。分管單位:防震減災服務中心。
洪 林(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工貿、煙花爆竹全面安全監管工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雙隨機、網際網路+監督、政務一體化服務平台建設及政務服務工作。分管環境保護、信訪維穩、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依法治縣工作。分管股室、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股、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
魯 明(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縣應急委辦、應急管理、財務、項目招投標、人事管理工作。分管退役軍人事務、地質災害防治、財政財務、工程項目、兩項改革“後半篇”文章專項改革、公共機構節能、深化改革、保密工作。分管股室:應急救援管理股。
盧 鏡(局黨委委員、應急救援專職副指揮長):分管應急指揮中心、信息化管理、應急救援工作。分管城市黨建、宣傳思想和意識形態工作。
樊時衛(局黨委委員、抗震救災專職副指揮長):協助防震減災中心主任開展防震減災工作。分管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分管:疫情防控、平安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張明華(綜合消防應急救援中隊中隊長):分管森林草原防滅火、防汛防地災、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分管單位:綜合消防應急救援中隊。

辦公地址

寧南縣政務中心二棟6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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