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標準檢驗法也稱反饋信息檢驗法。指以實踐為標準檢驗決策方案的可靠性和科學性的檢驗方法。一般程式是:根據決策方案的實施或試驗所提供的有關真實材料,利用相關的科學理論與方法,驗證決策方案的真實可靠程度。即:驗證決策方案與決策環境的符合程度,並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完善決策方案;驗證決策實施結果實現決策目標的程度;評估決策實施產生的效益與對各方面的影響,總結經驗教訓等。
套用此法檢驗時,要謹防如下失誤:(1)輕率概括與以偏概全,即不能以列舉出的若干事實材料作為依據,就輕率地下某種結論,而要注意作為依據的真實材料的普遍性,並以發展的觀念去作深入、系統、嚴謹的分析。(2)論據虛假,即作為論據的各種數據,材料要真實可靠,而不能攙入個人的意志,也不能憑“大概”、“估計”等而得出的材料等。(3)就事論事,即就決策實踐中發生的某一事件孤立地看問題,下結論,而忽略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繫與相互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