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性法學教育講義》是2009年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建民。本書匯集的法理、民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仲裁法、犯罪學、民事訴訟法等學科的教學法、教案或者典型教學片段,為法學教育教學方法的改革提供了一種模式和方法,是探索法學教育方法改革的具體套用的體現。
基本介紹
- 書名:實踐性法學教育講義
- 作者:陳建民
- ISBN:9787302196907
- 定價:49.00 元
-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9年05月
- 開本: 16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實踐性法學教育講義:把課堂當作社會》即是參加培訓的教師撰寫的診所式教學方法(也可稱實踐性教學方法)套用於診所教育課程以外的法學課程的教案、講義彙編。
2007年7月,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的教授邀請美國5所院校的著名教授對中國25所大學的教師進行了系統的培訓,培訓內容具體細緻地涉及教學計畫、教學素材和教學方法的套用,使被培訓的教師對實踐性教學方法(診所教學方法可以被套用於教授理論和具有實踐意義的法學課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實踐性法學教育講義:把課堂當作社會》的特點並不是重在介紹具體法學課程的內容,而是重點展示教學活動的組織和實踐性教學方法的套用,重點展示引導學生如何用實踐的方法學習法律,教師如何用實踐的方法教授法律,從這個意義上講,學生和教師都是這《實踐性法學教育講義:把課堂當作社會》的閱讀對象。
圖書目錄
1 法理學——實踐性教學方法講 義1
第一講 法理學緒論2
第二講 法的現象與本質6
第三講 法的價值10
第四講 法的特徵、要素和程式14
第五講 法的功能與作用16
第六講 法與其他社會現象及規範20
第七講 法的起源、演進和類型23
第八講 法的傳統和現代化24
第九講 社會主義法制與法治26
第十講 法的制定27
第十一講 法律規範、體系、淵源和分類28
第十二講 法的效力30
第十三講 法的實施和適用32
第十四講 法律解釋與法律推理34
第十五講 法律關係37
第十六講 守法與違法40
第十七講 法律責任、法律制裁和法律監督43
2 民法學——實踐性教學方法講 義45
第一講 民法的調整對象46
第二講 民法基本原則47
第三講 民事法律關係49
第四講 合夥企業52
第五講 法人54
第六講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57
第七講 無效民事行為58
第八講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60
第九講 表見代理61
第十講 無因管理64
第十一講 不當得利66
第十二講 人身權的保護68
第十三講 民事特殊侵權之環境侵權69
第十四講 契約的訂立71
第十五講 用益物權73
第十六講 擔保物權75
第十七講 法定繼承77
第十八講 回顧與複習79
3 婚姻家庭法學——實踐性教學方法講 義80
第一講 婚姻家庭法學實踐教學定位與目標選擇80
第二講 婚姻家庭法原理83
第三講 親屬制度85
第四講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87
第五講 結婚制度89
第六講 婚姻的效力91
第七講 父母子女關係93
第八講 收養96
第九講 其他家庭成員關係98
第十講 離婚制度100
第十一講 離婚的條件和程式103
第十二講 單方要求離婚的條件和程式105
第十三講 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107
第十四講 離婚效力109
第十五講 離婚時的財產處理112
第十六講 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114
第十七講 法律責任117
第十八講 民族婚姻、涉港、澳、台婚姻及涉外婚姻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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