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價值倫理學是德國舍勒的倫理學說。在《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和實質價值倫理學》一書中針對康德的形式主義倫砰學提出。其主要觀點是認為存在著一個以自身為根據的絕對客觀的價值領域。康德以形式的原則保證倫理的東西的客觀有效性。舍勒認為,價值不是只有通過形式才獲得其客觀有效性的東西。如同人們能夠感覺到某種顏色的性質而無需把它理解為附著於一物體表面的東西一樣,我們也能對價值作對象性的理解。我們對事物的一切方式的把握中就已經包含著興趣和愛的方式的參與,因而也就包含著價值。我們能在事物中直接確認價值的性質。價值是一個獨立於人的客觀的領域,具有自己的依存法則和等級次序法則。
對這個領域可以從各種不同的觀點進行劃分。從價值的基本性質方面可以區分四種價值::(1)愉快或不愉快的價值,又稱“感覺價值”。這些價值發生在與具有感覺能力的存在者相應的對象中。由於感覺的不同,對不同類型的個體來說,不同的事物可以表現為愉快的,也可以是不愉快的,而價值本身則是不變的;(2)生命力價值。這是根據動植物繁殖方式的高級和低級以及其生命力、健康、活躍程度的大小而表達的價值,其標準是高貴和低下。(3)町以區分出美與醜的美學價值,正確與錯誤的價值,以及以其自身為目的的純粹知識的價值。(4)宗教精神價值。這些價值與有機體闠圍的環境無關。它們中價值。這是通過某些絕對的對象來表達的那一類價值。這種價值的載體只能在宗教的範圍內找到,其主要代表者,在人的方面來說是聖徒,在超人的方面來說是神,這只能以宗教現象學來說明。上述四種價值組成一個價值等級序列。人作出選擇決定的時候,重要的在於把握更高價值的東西。一種其量較小,其等級卻較高的價值的行為,比一種其量較大,其等級卻低的價值的行為,倫理價值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