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本位論是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家朱執信 (公元1885~1920年)與廖仲愷(公元1877~1925年) 以商品貨物作為紙幣保證的主張。朱執信針對當時紙幣貶值、物價騰貴的情況,構想出一套以商品作為保證的紙幣流通制度。他主張以若干生活必需品為基礎,先試用米、棉布、絲、茶、鹽、油、煤、糖八種生活必需品作為兌換品,以後有必要時可以增加其他種類的商品作為發行不兌換紙幣的保證。對這些保證商品,無需全部由國家專利經營,只要政府規定一定的收買和賣出價格,商家可以與國家站在競爭地位,但他們只能要求正當價值,不能過多過少 (《朱執信集·米本位說之批評》)。他認為用上述或更多的日用必需品作為保證,既可以保證國家的準備貨源,又可以保持商品量和貨幣量的季節性均衡,防止物價波動。
廖仲愷主張建立貨物本位錢幣制度,即以多種貨物作為錢幣的本位,而以紙幣代表流通。其主要內容是: ①以金、銀、銅、鐵、煤、米、麥等商品為 “錢幣之本位”,但“實際上不用為交易媒介,只用為準備,而以同價格的錢幣流通於市場”。②市場流通錢幣,禁用銀幣,停止發行銀行券,政府歲入概收紙幣。③在國家行政機關設立錢幣部,專門管理紙幣,與財政部分離,以免財政原因動搖紙幣根本。錢幣部可分為制幣、生產、供給及銷毀四個局,各局業務分明,不得侵越。由於實行貨物本位制,紙幣發行沒有定額,貨物入而紙幣出,流通的紙幣與準備的貨物同額 (《廖仲愷集》,“錢幣革命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