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有房屋

實有房屋是指已建成並達到入住或使用條件的、含自有(私有)房屋在內的各類房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實有房屋
  • 外文名:Floor Space of Houses
  • 要求:達到入住或使用條件
  • 範圍:建築
實有人口全覆蓋服務管理,

實有人口全覆蓋服務管理

所謂“實有人口全覆蓋服務管理”,即對居住在所轄地區內的所有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未落戶口人員、暫住人口境外人員實行全面的信息採集、登記、核對和數據運用。所謂“實有房屋全覆蓋服務管理”,即對所轄地區的所有居住房屋信息進行全面的採集、登記、核對和數據運用。實有人口是一個相對居住地的人的概念,體現了管理人口的動態化理念,相比過去以戶籍管理為主的靜態人口管理模式,是一個飛躍。而實有房屋特指所轄區域內所有的可供人居住的建築物,包括各類產權住房、居住公房、部隊家屬住房以及其他實際用於居住但性質、權屬關係不明確的房屋、地下空間、違章建築等。實有房屋的管理理念,是總結以往人口管理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的,那就是掌握人口必須抓住生存要素。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生活節奏的加速,生存要素中的“吃、穿、行”變動十分頻繁,唯有“住”的要素變動相對較小。但我們過去的管理中,“管房”與“管人”卻始終相脫節,管人的不管房,管房的不管人。“兩實”管理的關鍵,就是要落實實有人口的居所管理,通過對全部產權房屋和租賃房屋的集中排查、編碼登記,實現全覆蓋納管,通過核准本城或來城人員的實際居住地或落腳點,做到“見人驗證”,做實基礎信息採集、登記,達到“以房找人、以人找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的服務管理效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