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類明故

“類”是指事物的類別、分類,“故”是指事物的原因、根據或行動的目的,同時他又是另一事物發展的結果。“察類明故”就是要求人們在認識事物或辯論時,應當進行合理的分類,找出各類事物的同異、因果及其根據,以探索前後的發展聯繫。墨子把“類”看作是推理論證的依據,是“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查名實之理”的方法和“勸以教人”的工具。“類”有時指“類必”或“推理”。墨子認為要察類、知類,教要堅持“異類不比”的原則。“察類”與“明故”是不可分的。不“察類”就無以“明故”。他以“明故”作為辯論的基礎,重視自己的“故”,以揭發論敵的“無故”。“有故”、“無故”有時也指“合理”與“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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