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科技局

察布查科技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地方性科技政策、規範性檔案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察布查科技局
  • 地點:察布查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組織研究科技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年度各項科技發展規劃,提出各項科技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建議。
三、研究提出察布查爾縣科技體制改革方案、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察布查爾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負責編制科技“三項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推動科技經費的財務改革和財務會議制度的實施工作,對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負責察布查爾縣科研條件保障工作。
五、負責科技攻關、星火、火炬、社會發展、科技合作、成果推廣、重大科技產業化和軟科學等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六、研究提出察布查爾縣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工作;指導火炬計畫的實施;協調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有關工作;負責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七、負責察布查爾縣科技成果管理,技術市場管理和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負責察布查爾縣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的編制工作;指導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
八、 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管理和登記工作。
九、負責管理相關科技外事工作。
十、承辦察布查爾縣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負責察布查爾縣科技興市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廳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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