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蒙古牧廠

察哈爾蒙古牧廠,清代在察哈爾蒙古遊牧地設立的官辦牧廠。察哈爾遊牧八旗為內屬旗,由清廷直接控制,各地土地除部分歸牧民遊牧外,大部分屬於官地,清政府利用官地發展養馬業。順治年間(1644—1661),建立小型馬群,後改為太僕寺、上駟院所屬馬廠。從察哈爾八旗中抽調牧丁,放牧清皇室及八旗軍用馬群。設總管、副總管、翼長、牧長等分別管理,分工細緻,職責分明。司牧官員及牧丁的俸餉由戶部支給,牧長月銀為3兩,牧丁月銀1兩。實際是國家僱傭放牧制。牧廠放牧之馬匹,嚴格按照馬之種類,分群放牧管理,騍馬、騸馬、走馬都各自為群;為確保馬之品種優良,有的按毛色分群,如上駟院馬群分白、青黑、紅、黃紫、雜色諸群。一般選擇水草豐美之牧地,如有草無水則打井,以供人畜飲用。牧廠器具配備比較齊全,牧丁餵養牲畜富有經驗,能及時交配繁殖去勢等,並規定馬政律例、獎罰制度,採用軍事化的經營管理方式,促進牧廠養馬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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