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寒亭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 發布單位:濰坊市寒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成員單位,工作要求,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研究並推進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及放心消費創建工作;協調解決全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影響較大的問題和消費事件;加強各部門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的協作配合,推動開展消費侵權熱點和典型違法活動的治理;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單位
(一)聯席會議由區市場監管局、區委網信辦、區教體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區衛健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共18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區市場監管局為牽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需調整成員單位的,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聯席會議決定。
(二)區政府分管區長為聯席會議召集人,協助區長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管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事務性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成員和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通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力度;研究並推進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具體措施、辦法;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聯席會議研究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