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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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破損及配套設施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二、整治原則和範圍,三、整治的突出問題,四、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五、工作安排,六、保障措施,
五、工作安排
(一)完善基礎、啟動階段(2016年4月30日-5月31日)
富世鎮、東湖鎮人民政府,晨光科技園區管委會,縣級有關部門負責對各自責任範圍內整治內容進行自查,查找存在的問題,建立工作檯賬,制定整治計畫,明確整治期限。
(二)全面整治階段(2016年6月1日—8月31日)
富世鎮、東湖鎮人民政府,晨光科技園區管委會,縣級有關部門根據各自整治計畫,對照整治標準,按照先中心城區後城鄉結合部、先重點後一般、先易後難的順序,全面開展整治工作。
(三)鞏固完善階段(2016年9月1日—9月30日)
對涉及整治資金量大、面積大、協調難度大的難點工作,富世鎮、東湖鎮人民政府,晨光科技園區管委會,縣級有關部門應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的措施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專項行動工作成效,進行鞏固完善,建立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道路、城市照明、無障礙設施等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維護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市政設施管理維護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各責任單位和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各責任部門要相互協作,共同完成整治任務。各責任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好落實,業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將在本單位、本行業工作進行細化分解,落實到專人開展工作,要做到有目標、有要求、有督查,切實把專項整治的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務必達到預期目標和效果。
(二)納入專項督查。縣政府目督辦全程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專項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及工作不力而影響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嚴格、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