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縣委農辦職責
富順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委農辦)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縣委農辦秘書室,負責處理縣委農辦日常事務。縣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二)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三農”有關規範性檔案。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扶貧移民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
2.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全縣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鄉村治理、農村能源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擬訂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綜合性改革和組織開展重大問題政策研究。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4.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擬訂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
5.擬訂並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政策與規劃,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創建評定工作。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動數字農業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6.組織開展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漁政漁港、網具監督管理。
7.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品牌培育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信息發布工作。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和監督管理。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
8.負責全縣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落實促進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促進農業綠色發展。
9.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等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植物檢疫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農業植物檢疫工作。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管工作。負責全縣畜牧獸醫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執業獸醫及其醫療器械、肥料、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10.負責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
11.負責組織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機械關鍵技術引進開發、示範推廣。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設施農業、機電提灌、農機庫棚、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承擔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農業機械牌證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扶貧開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全縣扶貧開發和社會扶貧工作。負責全縣扶貧資金和扶貧基金的申報和分配方案的制定。監督、指導扶貧資金和基金的使用。負責移民安置、後期扶持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貧困狀況的監測和統計工作。
13.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省、市、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14.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落實對外援助政策,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15.制定全縣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和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6.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由縣本級辦理的涉農違法案件。推進農業領域依法行政。
17.依法依規負責農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18.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0.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支持、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審批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4)縣植物檢疫站不再承擔植物檢疫監督管理職責,縣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不再承擔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轉行政管理職責,縣種子站不再承擔農作種子行政執法和市場管理職責。上述行政職能交由農業農村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辦公地址
富順縣富世街道望雲北路116號
辦公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現任領導
局黨委書記、局長邱明貴同志:主持縣委農辦、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朱愛民同志:按照派駐機關工作安排,主持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易樹權同志:負責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駐村幫扶、社會治理、人居環境整治、兩項改革“後半篇”文章、農村地區創文創衛、招商引資、重大項目等工作,完成局黨委臨時交辦任務。分管扶貧開發與移民管理股、鄉村建設與治理股、項目辦、縣鄉村振興中心。
局黨委委員、縣委農辦副主任華毅強同志:負責深化農村改革、水產漁政、“河長制”、與省級部門對接晨光園區申報省級化工園區等工作,完成局黨委臨時交辦任務。分管縣委農辦秘書室、縣水產漁政服務中心。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何智軍同志:負責農業園區建設發展、蠶桑生產、經濟作物、農產品品牌創建及管理、新型經營主體(家庭農場、專合社、龍頭企業)培育、產業發展、數字鄉村、菜籃子工程、成渝雙城“經濟圈”建設(對標龍泉驛)、“天府糧倉”等工作,完成局黨委臨時交辦任務。分管生產市場信息與現代農業發展股(數字農業促進股)、縣現代農業園區建設促進中心、縣蠶桑中心、縣經作站。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榮過友同志:主持局機關黨委工作,負責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黨建、意識形態、組織、人事、統戰、宣傳、地方志、政務公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掃黑除惡、目標績效管理、行政效能建設、科教管理、農技體系建設、農業科技教育、農村能源和新能源建設、國企改革(“兩場兩司”改革)、綜治、信訪、維穩、防邪、保密、檔案、工會、退委會、青年、婦女、定點幫扶、城區創文創衛等工作,完成局黨委臨時交辦任務。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教股、縣農廣校、縣鄉村建設和能源管理站,工會聯合會、團委、婦委會、關工委、退委會。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符剛同志:負責農業機械化發展、種子管理、農業大田生產(耕地保護、糧食安全)、種植業政策保險、植物檢疫、植物保護等工作,完成局黨委臨時交辦任務。分管縣農技中心、縣農技站、縣植保植檢站、縣種子管理站、縣農機管理站。
總經濟師劉梅同志:負責局國有資產管理、農業行業審計、計畫財務、協稅護稅、農田工程項目建設、土壤肥料管理、農村合作經濟管理、農村宅基地管理、村社集體經濟及“三資”管理、農民增收、農業綜合統計、農情信息、農業災情統計、固定資產投資、縣域經濟等工作,完成局黨委臨時交辦任務。分管計畫投資財務股、農田建設保護與農機管理股、縣土肥站、縣農業綜合管理站、縣農業經濟合作經營管理站。
總畜牧師李宇同志:負責畜牧業生產、飼料飼草、獸醫獸藥及器械、動物檢疫、生豬無害化處理、生豬定點屠宰、養殖業政策保險、動物防疫、重大動物疫情的撲滅與監管,牽頭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完成局黨委臨時交辦任務。分管畜牧獸醫與飼料獸藥股、縣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樊超同志:受局黨委委託,負責農業法律法規、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營商環境,完成局黨委臨時交辦任務。分管農產品質量監管與政策法規股(富順縣綠色食品發展辦公室)、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心、協助大隊長邱明貴同志分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
劉波同志協助樊超同志工作;
鐘順清同志協助符剛同志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處理行業安全、應急維穩工作。參與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機關黨委領導下,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工作,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戰工作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牽頭負責農業領域掃黑除惡、定點幫扶工作。
二、扶貧開發與移民管理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扶貧開發、社會扶貧以及對外聯絡與交流合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工作,負責全縣扶貧資金的申報、分配方案的制定,以及指導扶貧資金、基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全縣貧困狀況的監測和統計工作。負責扶貧開發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法規政策,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設計前期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實施工作。協調推進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全縣移民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扶貧移民宣傳、扶貧移民行業安全工作。
三、計畫投資財務股
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指導和監管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提出扶持全縣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農村、扶貧移民投資項目,負責農業農村投資項目統籌整合、資金(基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試點。參與農業政策性補貼實施工作。負責行業資金監管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農場土地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體制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統計工作。指導國有農場重大項目推薦、審核、立項工作。
四、農田建設保護與農機管理股
負責全縣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擬訂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指導工作。負責編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有關國際合作項目年度計畫編制、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引進、示範和推廣。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推薦支持推廣農機產品目錄,牽頭負責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擬訂農村機電提灌發展規劃,指導農村機電提灌建設。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登記、牌證核發和駕駛操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承擔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安全和職業健康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農機行業統計工作。
五、生產市場信息與現代農業發展股(數字農業促進股)
牽頭負責農民增收工作。承擔農業農經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起草全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規劃,負責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制定農業生產性服務相關支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推廣等公益性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培育經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編制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農村數位化、智慧型化、信息化建設相關推進工作,提出項目建議和扶持措施,指導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管理與有關農業國際組織或機構合作、交流。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負責招商引資、經貿洽談。組織開展農業會展活動。負責機關外事僑務、涉農國外智力引進等涉外工作。起草全縣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油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保護區建設管理。指導種植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承擔肥料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肥料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肥料農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植物檢疫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農業植物檢疫工作,組織疫情監測普查、發布信息和指導開展防控。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貫徹實施糧油收儲政策。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等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種子基地、良繁體系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牽頭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組織農業生產救災備荒物資的儲備、調撥。起草全縣漁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漁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漁政漁港、網具監督管理。負責漁業安全生產、漁業防災減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承擔水產種苗的監督管理。承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病害防治、漁事糾紛處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漁藥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漁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漁藥科研和推廣、培訓工作。負責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組織構建現代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工作,並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農業園區規劃布局,承擔各類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示範區)監測、評價、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研究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家庭農場的示範創建和監督管理。
六、鄉村建設與治理股
負責統籌推進全縣農業農村體制改革工作。擬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方案。協調並組織實施農村改革試點示範、經驗總結等工作。指導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參與指導區域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提出鞏固完善全縣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貫徹實施農民承包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村承包地管理法規及政策。指導農民承包地“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構建現代化農業經營體系,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承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監測工作。提出全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牽頭研究全縣鄉村治理政策和治理體系,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基層民主建設、基層法治建設工作。負責農民利益、惠農政策和涉農項目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牽頭負責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指導農業農村“雙創”工作。
七、畜牧獸醫與飼料獸藥股
負責起草全縣畜牧獸醫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組織畜牧獸醫標準化、畜牧獸醫體系建設。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標準化養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奶業發展,監督管理生鮮奶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負責種畜禽管理和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負責畜牧業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檢疫。負責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負責動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災減災工作。制定全縣飼料及添加劑、獸藥及獸醫器械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飼料、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管工作。負責農作物秸稈等飼用飼料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管理。指導飼草良種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和加工流通。負責獸藥及獸醫器械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飼料、畜禽屠宰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協調指導飼料、獸藥科研和推廣、培訓工作。
八、人事科教股
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指導農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駐村農技員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組織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範、推廣。協調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負責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承擔外來農業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工作。牽頭制定全縣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職稱評定、生產生活扶持等制度。負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配合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負責職業農民職稱認定工作。制定農村實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農產品質量監管與政策法規股(富順縣綠色食品發展辦公室)
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業農村、扶貧移民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備案。承擔普法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農業農村、扶貧移民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承擔服務便民化工作。協調配合做好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清理規範,對已劃轉到縣行政審批局集中行使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承擔事中事後監管職責,支持、配合行政審批局開展審批工作,推進縣本級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牽頭農業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品牌培育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體系認證管理。牽頭組織農業標準化工作,負責“三品一標”農產品的證後監管。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牽頭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綠色食品發展工作。負責起草全縣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法規草案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配合做好宅基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指導開展宅基地“三權分置”工作。制定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牽頭辦理縣本級涉農違法案件。推進農業領域依法行政。
十、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3月19日,榮獲四川省農業農村系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