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發展和改革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順縣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分類:國家機關
  • 地址:自貢市富順縣海棠路183號
  • 局長:肖代宏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根據富順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調整後設10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局監察室)
承擔全局機關辦文辦會、後勤保障、組織人事、財務管理等職責。承擔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宣傳、精神文明、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關工委、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法、綜治、維穩、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績效管理、行政效能建設、紀檢監察、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脫貧攻堅、定點幫鄉、上市融資等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企業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糧食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二、行政審批辦公室(縣重大建設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
承擔行政審批管理、依法治縣、依法行政和招投標管理、重大項目稽查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最佳化辦事流程,編制服務指南並向社會公示;定期向本部門相關股室通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配合負責後續監管工作。負責依法治縣和普法工作,對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監督。承擔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招標投標監督工作,組織擬訂招標投標配套規定,按規定核准項目招標事項;負責協調招標投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協助省、市發展改革委管理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招標投標領域相關中介諮詢機構的協調管理機制。負責擬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計畫,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市、縣安排資金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負責稽察報告的審核和稽察意見、信息的綜合處理;負責特派員的工作聯絡、協調和服務。
三、綜合股(縣經濟與裝備動員辦公室)
承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經濟形勢和經濟運行分析,政策調研,經濟和裝備動員,《發改動態》編印等工作。
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調研、編制工作,指導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訂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擬訂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參與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指導鎮域和行業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區域經濟合作。擬訂開發區發展規劃,牽頭提出省級以上開發區新設、擴區、調整,負責對省級以上開發區的指導、協調、綜合管理以及審核、轉報省預算內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發展引導資金項目投資計畫,安排縣預算內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發展引導資金。綜合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年度經濟運行,負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組織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負責貫徹落實和實施國家、省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和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縣重大項目平戰結合具體事宜,安排戰備動員經費和縣財政性資金;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縣人民政府重大項目辦公室
承擔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等工作。
負責擬訂加強重大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編制重大項目規劃、年度計畫,管理項目儲備;承擔縣政府有關重大項目推進綜合性會議的會務準備工作;負責重大項目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通報;負責組織對重大項目責任單位推進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專項考核;負責收集和專題報告項目實施中重要問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解決措施;指導鎮(鄉)重點項目儲備、建設、管理工作;安排縣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
五、投資股
承擔固定資產投資、節能減排、城鎮基礎設施、房地產、國土、向上爭取資金等工作,承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及人口發展規劃等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負責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提出縣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安排建議。研究提出經濟社會與資源(公共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進程。編制政法、房地產、國土、城建環保基礎設施發展建設規劃並負責審批、核准和轉報使用國家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的轉報或審批黨政機關基礎設施項目,指導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承擔縣生態建設和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研究分析社會發展形勢,綜合協調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參與社會發展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統籌平衡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民政、檔案、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社會科學、社會團體、人民團體、婦女兒童等民生工程發展規劃、計畫並實施監督評估;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發展項目建設資金;審核社會發展領域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社會發展項目;研究擬定全縣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
六、工交服務業發展股(富順縣能源管理辦公室、富順縣鐵路建設服務辦公室)
承擔工業、交通、能源、服務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工作。
綜合分析工業、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提出並組織協調重大生產力布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統籌協調重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和轉報重大工業建設、服務業發展、流通、倉儲、物流、旅遊、商貿、房地產基礎設施項目。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綜合交通運輸的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銜接平衡交通、郵政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公路、鐵路、水運、郵政重大建設項目;負責組織協調和處理全縣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征地拆遷建設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協同負責全縣鐵路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的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能源發展和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提出促進能源發展戰略,擬訂能源發展總體規劃和行業規劃;研究提出促進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和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全縣能源行業管理,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總量平衡;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組織實施相關能源重大示範工程;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行業的生產力布局和重大項目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轉報或審批、核准、備案能源投資項目,協調能源發展和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跟蹤了解能源運行和安全狀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承辦稀土和清潔汽車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研究高技術產業和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提出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建議。負責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轉報省、市的高技術產業化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
七、體制改革和農業財金股(以工代賑辦公室)
承擔農業和農村、財政金融、體制改革、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等工作。
研究和指導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協調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以及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負責提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農牧林業等有關農村基礎設施投資計畫;監督檢查投資計畫執行和項目實施情況;研究財政、金融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提出政府主導重大項目資金平衡的建議;負責轉報安排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負責企業(公司)債券發行審核、報批和監管;負責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和監管;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或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國際經濟合作與調研;承擔承接產業轉移相關工作;承擔縣開發性金融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負責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負責研究以工代賑扶貧開發的重大問題,擬訂以工代賑規劃,審核、轉報和下達以工代賑計畫,負責以工代賑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部門協調、檢查督促等工作。
八、糧食管理股(縣糧油質量檢驗監測站)
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管理、糧食儲備、糧油食品安全和質量檢驗監測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軍隊(含武警)的糧油供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中央和省代儲備糧油收儲、動用、輪換計畫並督促實施;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規模、布局和收儲、動用、輪換計畫並督促實施;調查研究全縣糧食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做好糧油產業和糧油市場的規劃、培育、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定糧油倉儲流通設施的建設項目規劃;負責制定倉儲糧油管理規範,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定期檢查庫存糧油的數量、質量和安全;指導全縣農村儲糧技術工作;組織和協調縣內外的糧食調撥運輸工作;負責糧食行政許可工作;指導全縣糧油商品質量管理、監督檢驗和質量認證工作;負責全縣糧油倉儲設施的報廢、占用、拆遷的審核報批;負責糧食批發準入的審查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建立“放心糧油商店”和“農村放心糧油連鎖店”工作;負責全縣糧油流通統計工作;承擔糧油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糧油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全縣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價格管理股(富順縣價格認證中心)
承擔全縣重要商品價格管理、監測和認定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規、政策許可權管理全縣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的調整;監督管理全縣企事業單位正確執行國家的物價方針政策;組織召開重要商品、收費調定價前的價格聽證會;規範企事業單位執行價格法律法規行為,糾正違法行為,協助法制股對價格違法單位的違價行為進行查處;宣傳貫徹價格法規和規章;負責收費管理;負責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定。
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物價方面的方針政策;負責建立、完善本地區價格監測體系,合理確定價格監測定點調查單位;調查、分析重要性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反饋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應;加強對本地區物價形勢分析,實施價格預測、預警,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及時上報價格監測報告和價格形勢分析報告,反映重要性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變動以及價格政策執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向全社會公布重要性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預測信息;負責全縣農產品成本的調查上報工作。負責全縣糧食供需平衡調查,以及城鄉糧情固定調查點和糧油價格預警監測點工作;負責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監測、預警分析、供需抽查和信息發布;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縣糧食收購價格干預措施。
十、法制股(富順縣糧食執法大隊)
承擔全縣價格檢查和糧食執法工作。認真宣傳、貫徹國家的物價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亂漲價、亂收費行為;負責全縣物價監督檢查工作,並根據國家各個時期的物價方針政策,擬訂檢查工作計畫;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國家、集體、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負責組織起草全縣糧食流通管理政策措施草案和有關配套制度以及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負責監督檢查糧食流通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立案、審查,依法查處各類糧食流通違法行為;負責對地方儲備糧等政策性糧食計畫、質量、技術規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糧食質量、倉儲設施設備和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等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糧食行政許可、審核設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行政管理和指導。

現任領導

局長: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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