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轄區簡介
鄧井關街道地處縣城西部,位於
釜溪河畔,地處水路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賈雲集之地,東面與
富世街道相鄰,西面與
沿灘區鄧關街道隔釜溪河相望,北面被沿灘區、富世街道環繞,南面與
永年鎮、
東湖街道相接,鄧井關街道辦事處駐釜江大道西段417號。2019年9月設立街道,幅員面積46.11平方公里,轄12個社區、6個行政村,戶籍人口4.8萬人,常住人口5.7萬人,是一個半工半農、半城半鄉的街道。轄區距離
成自瀘高速東湖出口僅10公里,距離川南城際高鐵自宜線鄧關站僅3公里,自瀘線東湖站僅15公里,可以共享2條高速和2條高鐵的最大便捷;自貢晨光科技園區、衡川中學、瑞祥商圈等坐落於轄區內,經濟發展勢頭強勁,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蓬勃向上。
主要職責
一、落實上級政策。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機關的命令和決定。負責轄區內基層黨的建設工作。負責轄區內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工作。領導武裝、群團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依法履職。
二、統籌區域發展。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聯繫和服務駐街道單位、企業及市場主體,指導和服務轄區創新創業,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轄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實際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轄區經濟發展。負責農村市場的培育、監督,搞活市場流通,引導農民發展現代農業。負責鄉村振興發展和脫貧攻堅工作。
三、組織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文化、教育、體育、衛生健康等領域相關政策法規,加強黨群服務中心建設,提升綜合服務能力。負責編制制定權責清單、屬地管理事項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建立動態調整和公示機制。
四、實施綜合管理。對區域內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綜合性工作承擔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職能,對轄區內各類執法工作和格線化服務管理進行監督考核並組織民眾開展評議。
五、領導基層自治。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自治機制,加強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動員各類駐街道單位、組織和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街道治理,充分發揮居民公約作用,構建法治、德治、自治的新型街道治理體系。
六、維護社會穩定。承擔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等。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種應急機制。
領導簡介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劉 莉(協助黨工委書記工作;主持辦事處全面工作,負責審計工作)
街道黨工委委員、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陳 偉(協助辦事處主任工作;分工負責衛生健康、老齡、教育體育、社會救濟救助、民政、醫保、勞動和社會保障、就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市場監管、文化廣電旅遊、食品安全、殘疾人工作、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工作;分管社事辦、便民中心)
街道黨工委委員、人民武裝部部長、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陶福林(協助辦事處主任工作;分工負責人民武裝、安全生產、消防、應急管理、救災救助、鄉村公路建設、交通、住房保障和建設、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項目建設管理;分管綜執辦(應急管理)、自規中心)
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羅 濤(協助辦事處主任工作;分工負責財政、稅收、村社財務託管、金融、住房公積金、生態環境(大氣污染防治、散亂污治理)、城鄉環境治理、市容市貌、綜合行政執法;分管財政所、託管中心、綜執辦(生態環保))
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兼):肖 傑(協助政法委員分工負責政法、綜治、信訪、維穩、防邪、禁毒、司法行政)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職能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大問題歸口匯報,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黨務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人大工委、政協片區工作組交辦的工作;貫徹社會民主法治建設有關方針政策,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理,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黨建辦公室
負責基層黨的建設具體工作。負責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違法違規案件查處;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及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統戰、民族宗教、群團、網信、關心下一代工作;承辦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幹部、民眾的思想教育工作、組織理論學習等;負責指導社區(村)黨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編制制定權責清單、屬地管理事項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建立動態調整和公示機制。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統籌落實轄區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聯繫和服務駐街道單位、企業及市場主體,指導和服務轄區創新創業,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轄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引導各類協會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根據實際調整產業結構,推動本地區產業振興,促進社區(村)集體經濟發展,穩定發展糧食生產,持續增加農民收入。負責農村市場的培育、監督,搞活市場流通,引導農民發展現代農業;負責農產品加工及其他工貿企業的引進、培育、發展、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招商引資、脫貧攻堅等工作;負責區域內能源(電力、燃氣)協調管理、民營經濟發展、經濟統計等工作;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
負責街道社會事務管理相關工作。加強社區(村)社會公益事業和集體公益事業發展,負責民政、教育、科技、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通訊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救濟救助工作。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社會治理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關於民眾工作、穩定、綜治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事糾紛調解、化解社會矛盾、戒毒禁毒、維護社會穩定、平安建設、社會管理創新、民眾來信來訪、防範和處理邪教等工作;負責格線化管理、見義勇為申報等工作;協助開展基層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工會聯合會、機關工會工作。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生態環境辦公室)
1.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統籌協調、管理考核;負責城市綜合管理工作,做好轄區內公共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垃圾處理等工作。牽頭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平台及格線化執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上級職能部門派出基層站所、執法隊伍,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代表辦事處履行明確賦予或授權的行政執法職責等。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2.生態環境辦公室:貫徹落實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實施轄區區域網路格化環境監管,組織開展工業污染源、畜禽養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巡查,發現環境違法問題及時制止並向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負責建設項目監管,發現、制止、上報未取得環評審批(備案)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設施的運行管理;負責採取有效措施,改善轄區生態環境質量;負責轄區內露天禁燒巡查管控;處置轄區內環境信訪糾紛,協助處理突發環境事件,保障環境安全。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3.應急管理辦公室: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實施應急救援;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建立應急管理台賬等資料;依據應急監管執法部門委託的許可權,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實施執法並定期報告;對上級發出的安全生產整改指令進行督促督辦;協助上級應急部門進行事故調查,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轄區內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工貿企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其他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負責救災管理、人民武裝工作,承擔本區域的預備役及徵兵工作,組織帶領民兵參與完成戰備執勤任務。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財政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財稅、金融、惠民、支農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本級財政財務收支管理,確保基層政權、基層公益性服務事業機構和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負責編制和執行本級預、決算及總預、決算;負責預、決算公開公示工作;負責內部控制及績效評價管理;負責有價證券和財政票據管理。負責發放各項政策性補貼,監督各項專項資金的使用,並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負責國有資產採購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負責管理本級財務、債權債務;負責指導和監督社區(村)財務、資產和債權、債務,代理社區(村)級會計核算等工作;負責財政統計工作。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事業機構
(一)便民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文化站)
1.便民服務中心:接受民眾諮詢,宣傳解釋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醫療救助和殯葬、婚姻、民間組織管理、殘疾救助體系服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保險、教育體育、衛生健康、社區文化、農民工返鄉創業、食品安全等便民服務工作。負責上級委託、下放事項辦理及代辦領辦服務,包括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行政事業收費事項以及各種證件辦理及其他需要由街道一級提供行政服務的事項;指導便民服務站、社區(村)便民服務室建設、管理工作;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並完成相關任務;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任務。
2.黨群服務中心:為區域內各類黨組織、黨員提供與黨建工作相關的政策諮詢、檔案資料查詢和工作業務指導等服務;負責接受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相關訴求,並在職責範圍內提出建議,給予答覆;組織做好黨內幫扶、關懷、激勵等工作。協助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組織和工作覆蓋,提供有關工作指導和業務諮詢;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並完成相關任務;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任務。
3.退役軍人服務站:協助做好退役軍人行政關係、組織關係、供給關係轉接和檔案移交,推動將退役軍人流動黨員納入黨的基層組織,配合組織部門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教育管理;協助做好退役軍人來信來訪、接待辦理、心理疏導、權益諮詢、政策解答、法律服務以及涉退役軍人輿情的收集、引導等工作;協助做好軍屬、烈屬、傷病殘軍人、帶病返鄉退役軍人服務等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採集、資料管理、匯總分析等工作;負責提供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和政策諮詢,協助開展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承辦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招聘會、推介會、就業論壇等,搭建就業創業、困難退役軍人軍屬幫扶援助平台;協助做好信息服務管理工作;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並完成相關任務;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任務。
4.綜合文化站:負責制定年度社區(村)公益性文化項目實施計畫;負責街道、社區(村)兩級文化陣地建設;設定閱報欄,建立街道文化活動室,指導新建社區(村)文化活動室,管理公共文化設施;組織開展文明健康、多種形式的文娛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負責文化、廣播、電影、旅遊、文物保護,收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自然資源規劃建設綜合服務中心
承擔轄區內自然資源調查和規劃權屬調查,履行自然資源和規劃巡查制止、報告職能;承擔轄區內鄉村規劃建設、鄉村公路建設、公共設施建設、文明新村建設等工作;承擔轄區內森林資源、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使用監測、森林病蟲害監測、預報和防治、護林防火等工作;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並完成相關任務;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任務。
(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農、牧、漁、水利等先進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負責農技、水產、畜牧等方面的技術培訓和指導服務等工作;負責農作物和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負責土壤改良,節水農業,農業資源與生態環境調查、保護,農業投入品使用檢測;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管和農機使用技術培訓指導服務,農機作業便道建設和管理;負責農村建房、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承擔動物防疫、動物疫病防控防治、農產品質量檢測等工作;受縣級部門委託,承擔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檢疫、獸藥和飼料等養殖投入品的監管工作;承擔扶貧開發、鄉村振興發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相關工作。承擔農電管理、供排水協調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與運行維護和水環境保護的技術指導等工作;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並完成相關任務;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項目推進服務中心
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征地拆遷、棚改(含老舊小區改造)、人防等服務性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策劃、包裝、儲備等服務性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投融資服務工作;承擔建設項目推進中的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相關信息資源的收集整理髮布工作,為建設項目提供資金、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協調保障服務;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並完成相關任務;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