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基本介紹
- 受理機構:富陽市車輛管理所
- 聯繫方式:0571-63433666
- 辦事時間:正常工作日
- 項目類型:車管業務
- 辦理時限:2日
- 收費標準:115元(需開臨牌的加5元)
受理條件,材料明細,辦理流程,設立依據,
受理條件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材料明細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辦理流程
機動車所有人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後,查驗車輛,到大廳領取號子,叫到號後將資料遞交至業務受理視窗受理,選取號牌、領取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號牌。
查驗崗(查驗車輛)——登記審核崗(審核登記、選取號牌、製作行駛證、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誌)——檔案管理崗(歸檔)。
設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