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陽市湖源鄉人民政府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決定和命令,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二)負責擬訂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村鎮建設等規劃,組織農村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眾生活環境。
(三)指導農村經濟發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組織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促進農民增收。
(四)負責義務教育、人口和計畫生育、民政事務、救災救助、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協調和新型合作醫療實施等工作,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
(五)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工作,維護民眾合法權益。
(六)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信訪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