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錦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錦市水務局
- 所在地:富錦市
-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水利工作方針政策
- 功能:調整水利行業的經濟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和地方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配套性法規、規章,並在全市範圍內監督實施。
(二)組織編制、修訂和實施全市水利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參與報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全市水利總體規劃、年度規劃的審核、指導,並監督實施。
(三)貫徹國家、省、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和省水資源環境保護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標準,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搞好全市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做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水事糾紛事件。
(五)擬定本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整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整,研究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解意見,做好水利行業供水等多種經營工作。
(六)編制、制定中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報告,按照規定的建設程式,科學組織工程建設施工和管理,按照水利行業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做好工程招標、施工和驗收等諸項工作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保證全市範圍內防洪除澇水利設施的正常運行,制定相關的地方性管理法規、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做好市域範圍內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工作。
(八)抓好全市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規劃工作,大力發展水田面積,指導監督灌區工作,提高涉農服務質量,做好新科技、新技術的推廣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水源性地方病防治、人畜飲水工程建設和鄉鎮供水工作。
(九)承辦富錦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工作,協助市政府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和保管。
(十)依法徵收防洪保全費,按照規定足額上繳財政,保證徵收費用的正常使用。
(十一)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資料的收集和歸檔,負責檔案管理和使用交流。
(十二)主管水務行業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水務系統幹部培訓和兩個文明建設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省、佳市水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組織編制、修訂和實施全市水利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參與報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全市水利總體規劃、年度規劃的審核、指導,並監督實施。
(三)貫徹國家、省、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和省水資源環境保護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標準,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搞好全市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做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水事糾紛事件。
(五)擬定本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整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整,研究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解意見,做好水利行業供水等多種經營工作。
(六)編制、制定中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報告,按照規定的建設程式,科學組織工程建設施工和管理,按照水利行業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做好工程招標、施工和驗收等諸項工作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保證全市範圍內防洪除澇水利設施的正常運行,制定相關的地方性管理法規、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做好市域範圍內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工作。
(八)抓好全市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規劃工作,大力發展水田面積,指導監督灌區工作,提高涉農服務質量,做好新科技、新技術的推廣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水源性地方病防治、人畜飲水工程建設和鄉鎮供水工作。
(九)承辦富錦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工作,協助市政府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和保管。
(十)依法徵收防洪保全費,按照規定足額上繳財政,保證徵收費用的正常使用。
(十一)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資料的收集和歸檔,負責檔案管理和使用交流。
(十二)主管水務行業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水務系統幹部培訓和兩個文明建設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省、佳市水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