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富平縣委、富平縣人民政府《富平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富發[2002]13號),富平縣經濟貿易局是縣政府的組成部門,負責調節近期國民經濟運行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平縣經濟貿易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富平縣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產業結構,指導企業和商業性金融投資方向的職能。
2.原商貿局、外貿局、體改辦、物資總公司承擔的有關行政職能及行業管理職能。
3.原體改辦承擔的企業股份制公司改制審核和指導企業改革與發展職能。
4.承擔全縣交通戰備職能。
5.貫徹和實施全縣廣告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職能。
(二)轉變及劃出的職能
1.不再審批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建設的項目,改為項目登記備案制。
2.不再編制下達年度調控方案,改為編制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與政策。
3.逐步將企業自營進出口審批制度改為登記備案制度。
4.劃出對全縣礦產資源的監管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經濟貿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及各級政府的產業政策,指導我縣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實施富平名牌戰略規劃方案,扶持名牌產品發展。
(三)貫徹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四)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法規,組織擬定全縣建材、食品、醫藥、商貿、物資等行業發展規劃,並實施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的行政職能。
(五)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政府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銀行的貸款方向,進行項目的備案和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規範流通秩序,推行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現代化行銷方式,負責全縣各類行銷服務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加強巨觀調控;負責全縣商業網點城鄉集貿市場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全縣成品油市場的整頓、規劃和管理;負責全縣典當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畜禽定點屠宰管理。
(七)貫徹國家和省、市、縣外貿和擴大開放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外經貿和招商引資措施及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外貿和經濟協作活動,負責出口創匯工作,協助企業登記報批對外進出口經營權,管理進出口產品,組織協調全縣各類涉外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及招商活動;指導管理外商投資工作、審察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及其分支機構。協調進出口貿易中的重大問題和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參與外經貿糾紛案件和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協商處理。指導監督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外經貿統計和信息發布及對外開放工作總體情況的統計分析,負責國外貸款協調統計和分析工作。
(八)負責企業工作,對全縣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業規則;擬定我縣國有企業改革和政策,承擔全縣國有工交商貿企業股份制公司改制審核,指導全縣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增盈和減輕企業負擔。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指導全縣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並協調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
(九)貫徹實施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加強國有企業財產的監管。
(十)研究提出促進我縣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利用外資和企業信息化工作,歸口管理、組織監督本縣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負責全縣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資金的管理、使用與監督;負責全縣質量管理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一)負責擬定我縣開展經濟技術協作的政策和辦法,編制實施經濟技術協作規劃、計畫;組織協調區域經濟協作。
(十二)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和職業安全、礦山安全檢查、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三)負責全縣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加油站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
(十四)負責落實和協調信息與新興產業的政策研究、產業規範、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工作;負責制定我縣廣告業發展規劃。
(十五)負責包裝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汽車更新報廢、物資再生資源、散裝水泥工作;負責指導、管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工作。
(十六)承擔全縣交通戰備管理任務和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
內設機構
(一)機關股室
根據上述職責,縣經貿局設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制訂機關工作制度,督辦落實領導決定事項;負責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帳、資產管理;指導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做好服務領導、服務機關、服務基層的工作。
2.政工股
負責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學習、宣傳工作,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指示、決定的貫徹落實;指導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幹部的理論學習、黨員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普法宣傳工作;協助局機關領導組織有關調研工作。貫徹落實黨對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負責黨費收繳、黨內統計、黨員關係接轉,負責系統內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管理、考察工作;指導股份制企業領導班子的建設。負責指導和組織全縣企業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定、幹部檔案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和公務員管理、考核、獎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指導系統內企業老幹部工作;負責指導監督企業統籌保險工作和全系統的低保工作。
3.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研究提出全縣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定期分析、綜合預測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研究分析企業資金使用的效益情況。負責協商資金、原材料等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負責協調企業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加油站的行業管理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反饋國內外經貿信息,匯總上報各種報表,負責快報編髮工作;組織實施機電產品進出口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扶持出口重點行業、企業和產品。承擔全縣典當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包裝行業管理;指導管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工作。研究擬定縣電力工業的行業規劃、行業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組織制定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提出有關電、熱價格政策方面的意見;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電網建設規劃的工作;負責全縣水電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
負責全縣技術改造(引進)、新產品開發、質量管理和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與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等項目的實施;指導和推動技術創新機制的建設和產學研聯合;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的全面質量管理;負責名牌戰略,推薦名牌產品。負責全縣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指導工商企業、金融機構、社會資金投資方向和工商企業利用外資( 含外商直接投資)工作; 參與工商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落實企業技術改造政策,負責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管理和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技改項目的環境保護與監督工作。
負責全縣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的組織實施;推進以節能降耗、環境保護、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推廣套用以及設備改造;組織全縣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承擔汽車更新報廢、物資再生資源、工業節水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煤炭計畫運輸、交通、郵政電信的協調工作;承擔外貿貨運的協調工作;負責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管理工作。
4.市場流通股
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貫徹維護秩序的法規、政策;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產品的產銷狀況並組織調控、擬定工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重要農副產品、工業消費品和生產資料批發市場以及連鎖經營的建設,協調解決市場建設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規劃和管理全縣商業網點;研究制定全縣廣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成品油市場的清理整頓和加油站布局定點、改造規劃、申報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畜禽定點屠宰的管理工作;承辦反傾銷反補貼工作。負責全縣市場經濟秩序整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指導全縣商品流通企業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商品流通的方針、政策,維護商貿企業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開展調查研究,向縣政府反映商品流通行業和情況和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協助政府制訂商品流通行業的方針和政策。
5.企業改革與發展股
對全縣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組織制訂和實施企業改革規劃和方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負責國有企業改組,組織實施兼併破產和減員增效,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負責國有工交商貿企業股份制公司改制審核,指導企業改革與發展;負責全縣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的扭虧脫困工作;負責全縣工交商貿企業停產、半停產的審核與認定工作;負責全縣規模類型的劃分申報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和《清潔生產促進法》,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
負責擬定全縣建材、食品、醫藥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制定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行業管理;協調解決建材、食品、醫藥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建材、食品、醫藥工商企業的布局定點,並按有關規定頒發和管理生產(經營)合格證、許可證。指導全縣建材、食品、醫藥行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協調解決經濟聯合與協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二)下屬行政單位(1個)
富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富平縣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國家生產監督管理職權。負責協調解決各鄉鎮、各部門安全生產重大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及有關授權管理規定,負責中、省駐富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政策,擬定安全生產規章、規程。組織起草、擬定全縣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提出短期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指標並進行考核。代表縣政府發布安全生產公告。負責組織、協調和直接調查處理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提出處分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報告進行批覆。對各行業、各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等工作實施監督。負責各類企業新建、擴建安全工程項目、勞動保護設施及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安全預評價、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按規定對建築企業及勞動保護用品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進行安全資格審查。負責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其它部門承擔的鍋爐、 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中介機構的資格審查和認定,並負責監督檢查。指導、組織事故隱患的評估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並提出監督實施整改方案,對整改項目進行驗收。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監督人員的培訓考核。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
縣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行使國家監察職權;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綜合性法、規章;負責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事故統計,發布安全生產通報;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及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培訓工作;協助上級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和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向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報告全縣安全生產綜合情況;承辦縣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下屬事業單位(3個)
1.商務行業辦公室。
2.物資行業辦公室。
3.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