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人民檢察院

富寧縣人民檢察院

富寧縣人民檢察院是富寧縣境內的國家檢察機關,成立於1955年7月,1978年月8月恢復重建,1979年2月正式掛牌辦公。2018年司法體制改革後,內設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綜合業務部、政治部、辦公室8個內設機構。全院核定政法專項編制36人,實有在職檢察人員36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寧縣人民檢察院
  • 成立時間:1955年7月 
  • 性質:檢察機關
  • 現任領導何宏偉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領導分工

檢察長:何宏偉

內設機構

(一)第一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檢察等工作。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二)第二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職務犯罪檢察、經濟犯罪檢察和未成年人檢察等工作。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三)第三檢察部。負責刑事執行、監管場所、社區矯正檢察等工作。
(四)第四檢察部。負責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等工作。
(五)第五檢察部。負責控告申訴檢察等工作。
(六)綜合業務部。負責法律政策研究、檢察委員會辦事機構、案件管理、人民監督員等工作。
(七)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繫工作。負責涉外事務聯絡、檢察技術與信息、財務裝備、新聞宣傳等工作。
(八)政治部。負責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意識形態、司法警察、檢務督察、離退休人員和黨群等工作。

所獲榮譽

2001年,富寧縣人民檢察院被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授予“人民滿意的檢察院”榮譽稱號,2007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榮譽稱號,多次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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