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上代
- 含義:指富一代的父母
- 依據法律:《老年法》
- 生相:名車成買菜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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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雖然新修訂的《老年法》草案強調給予老人更多的精神關懷,強制子女“常回家看看”,但“富上代”的子女很多都在其他城市或是國外,因工作生活等原因經常回來肯定不現實。為了解決“富上代”這一特殊群體的心理需要,一些敬老院嘗試引入社工服務,通過對“富上代”的心理評估,,構建社交等交流平台,讓老人融入新的社交圈,以分散對子女的過度牽掛。
現象
順德正在進入老齡化社會,60周歲的老人達15萬多人。而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2010年9月份發布的《順德區城鎮居民生活變化歷程》顯示,在順德區所有城鎮居民中,年收入在3萬至10萬元富裕型家庭,占總家庭的54%;年收入10萬元以上富有型家庭,約占34%,富裕和富有型家庭所占比例為88%,接近9成,由此,多數順德老人都可被稱為“富上代”。
新《老年法》草案出爐,規定子女必須“常回家看看”。而記者抽樣調查得知,有近四成的“富上代”甚至平均一年都難見上子女一面。存在問題 不少“富上代”反映,自己年紀大了,已經無法為家庭做貢獻,反而可能會拖累了兒女事業的發展。所以,他們就主動要求住敬老院,無需子女每天照顧。在敬老院里,很多“富上代”將獨立自主作為晚年生活的目標,但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他們常會怨自己“不爭氣”,以致心理負擔比較重。
“富上代”成天掛念子女,但卻將思念之情隱藏,不讓子女擔心。他們希望子女經常來敬老院看望他們,但嘴上卻不這么說,他們過分為子女著想也讓自己深深地陷入了一個怪圈。
生相
名車成買菜工具
趙伯的兒子是順德某諮詢公司的創始人之一,早在五年前,他家就擁有了一輛價值上百萬的名牌轎車。2010年,趙伯的兒子又購置了一輛新車,他就將舊車留給了老爸和老媽代步。每個周末,孝順的兒子總會將油加得滿滿地,這么多年來,趙伯也從來不知道汽油的價格是多少。趙伯是省慣了的人,多年來他總喜歡步行到附近的農貿市場去買菜,連去超市他們都嫌貴。有了車以後,它便順理成章地成了趙伯每天買菜的代步工具。街坊鄰居有時開玩笑地說,趙伯開車去菜市場買菜,油費都夠買好幾斤肉了。
出租“豪宅”住敬老院
2011年90歲的黃阿婆是4年前住進北滘一家敬老院的,早年她的丈夫和兩個女兒都去了香港定居,黃阿婆不願離開故鄉,家人就為她請了一個保姆,將她留在獨戶別墅中。幾年後,保姆辭工以後,黃阿婆只好住進了敬老院。由於自家的別墅無人打理,黃阿婆索性請人將這棟房子稍加改造,成了一棟地地道道的出租房。
黃阿婆當年這棟房子修葺得頗為豪華,變成出租房以後,卻弄得髒兮兮的。黃阿婆說,她本可以將自己的房子賣掉,但考慮到後輩以後萬一回來住,還是需要一個家。現在黃阿婆看到自家的房子一天天破舊下去,但是能物盡其用,心裡還是很欣慰的。
社會問題
存在問題
“富上代”之心病 念“女”成災
黃婆住進敬老院四年了,她近來一直懷疑自己得了“心病”。當年女兒曾經向她承諾,每年的中秋、生日和春節,她們都會回來看媽媽。但因工作上的原因,女兒們實際上最多每年只能來順德一次,而且次數也越來越少。每天清晨,黃婆起床後就習慣性地坐在房間裡發獃。黃婆的聽力不好,就算與女兒通電話,也只能請護工代傳。黃婆實在太想念自己的親人了,每次在別人面前說起自己的女兒時,她柔弱的身體都會忍不住顫抖不已。每次見女兒前,黃婆也總會好幾天也睡不著。要是有哪一年的春節見不到女兒們,她還會擔心她們是不是把自己忘記了。
難以合群
2011年73歲的羅伯是順德北滘人,住進敬老院後,羅伯就很少主動和其他老人交朋友。獨自散步、吃飯和看電視成了他的習慣。羅伯告訴記者,以前他曾經和一個同村的人住在雙人宿舍里,兩人很快就成了一對老友。去年,老友不幸病逝,他也就住進了單人老人公寓裡,和其他人打交道的機會就更少了。羅伯沒有跳舞和下棋的習慣,他也很少參加集體活動,他的性格也越來越內向。
心理負擔重
不少“富上代”向記者反映,自己年紀大了,已經無法為家庭做貢獻,反而可能會拖累了兒女事業的發展。所以,他們就主動要求住敬老院,無需子女每天照顧。在敬老院里,很多“富上代”將獨立自主作為晚年生活的目標,但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他們常會怨自己“不爭氣”,以致心理負擔比較重。
“富上代”成天掛念子女,但卻將思念之情隱藏,不讓子女擔心。他們希望子女經常來敬老院看望他們,但嘴上卻不這么說,他們過分為子女著想也讓自己深深地陷入了一個怪圈。
解決措施
立法:強制要求常回家看看
《老年法》草案已經出爐,該法案強調給予老人更多精神關懷,子女 “常回家看看”將入法。新修訂的老年法在社會保障里拆分出一些內容,單獨成立“社會照料”一章。主要是針對高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不能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規定,“家庭成員不得在精神上忽視、孤立老年人”,特彆強調“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據有關專家表示,由於老年法屬於社會類立法,因此具體細節不可能規定得很清楚。
但以後子女不“經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訴諸法律,以前這種訴訟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但現在法院要立案審理。其處理結果,既有司法上的判決,也有行政上的督促,還有調解組織的調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