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林業局

根據史資料記載,密山市林業局始建於1951年,下設9個國有林場,屬政府行政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密山市林業局
  • 內設部門: 辦公室等
  • 地區:密山市
  • 類型:職能機構
機構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做好土地沙化程度和發展趨勢監測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的相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沙治沙退耕還林工作;組織實施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市政府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全市年度森林採伐限額、林木採伐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全市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木材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按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查報批;負責木材檢查站設立的申報工作;指導、協調解決林權爭議調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組織指導各國有林場及有林單位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及國有林場分類經營方案的編制;指導、監督全市更新造林工作;指導公益林、商品林培育、管護工作;核發整車(船)運輸證明,負責全市進口木材的運輸管理,指導林業貯木場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級木材市場建設和木材銷售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組織全市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全市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全市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全市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管理保護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負責徵用占用濕地資源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監督管理全市各行業對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協助質監部門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六)承擔組織、實施全市林業改革和維護森林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市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依法開展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調處,組織擬訂非國有林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執行。負責全市森林生態旅遊規劃與管理。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
(七)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撲火工作;負責森林防火檢查站的設立申報工作; 承擔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森林公安隊伍、裝備建設和綜合管理;負責全市森林資源保衛工作,負責組織查處全市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等違法犯罪案件。
(八)管理林業基金和其它資金;監管地方國有林業資產;審核林業重點建設項目;貫徹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組織申報林業項目資金;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及重點工程運行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森林生態工程建設,監督、管理林業工程質量。
(九)指導監督全市林木種苗工作。依法管理林木種苗、種質資源生產、經營、運輸等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檢疫工作。負責指導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核發出市森林植物檢疫證書,負責從境外引進種子、苗木及繁殖材料的檢疫審批及隔離試種管理。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林業生產安全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務、督辦、檔案工作;承擔機關事務、安全保衛、信息、保密、信訪、法制、聯絡接待、林業史志編撰工作;承擔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 關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人才培訓的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工作;負責林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 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基金和其它資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監督管理並組織實施預決算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 制度;負責編制林業項目規劃,申報林業項目資金及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市級政府採購及機關日常財務核算;負責林業系統財務 人員培訓;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
(二)林業經營管理股(市政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擬訂造林規劃並監督執行,承擔全市造林綠化檢查驗收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封山育林、更 新造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地流失工作;負責全市退耕還林工作。負責林業科技工作。負責基層林業工作站的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 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森林經營調查設計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有林場採伐管理;組織實施伐區質量檢 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擬定全市林業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上報林業建設項目;編制下達全市年度生產計畫;負責全市林業 系統重點工程運行監測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木材生產以外的養殖業、種植業、加工業、森林旅遊產業的開發、利用及行業管理工作;建立發展林業及非林產業信息 網路服務體系,負責監督檢查林業生產安全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股
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的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林木採伐計畫;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木材檢查站和木材運輸證的管理工 作;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林權登記、發證工作;協調解決林權爭議;查處林業行政案件。擬訂全市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 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林權糾紛調處。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濕地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組織指導野生動物疫源疫 病監測防控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四)密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火災防控撲救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各部門貫徹國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實施和落實;掌握全市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督促、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承辦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黨群機構按各自的章程和規定設定,履行相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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